第248頁(第2/2 頁)
距離一點點靠近,車燈馬上開亮,直接照射在李維斯的身上!
直射的車燈,讓看著前面的人,本能的會伸手在眼睛前面搭涼篷擋一下,這是眼睛遭遇強光的本能反應,同時也會眯起眼睛,視力會被剎那的閃光導致片刻看不見東西、特別是光線暗的情況下。
李維斯右手拿著電話,左手也抬了起來……
&ldo;你真的很大膽,如果你投靠我的話,我相信我會很喜歡你的,或許你現在還有選擇的機會。我可以不介意以前發生的事情,只要你有誠意的話……&rdo;
加州腔男子還在繼續說著電話,似乎開車燈只是手下無意的動作,與他沒有關係。又或者,他開車燈只是為了把李維斯看清楚一點。
不過,這其實只是他配合中的一環,等李維斯走近前面,開車燈照射,不僅僅是為了讓他刺眼,也是一個指令,一個不需要言語、但很明確的指令!
樓頂某處,已經埋伏多時的狙擊手,一直在等著機會、等著命令。車燈照射,便是命令,目標人物剎那失明、伸手擋光的那一刻,就是最好的出手機會!
當然,這是在把目標評定得很高,也見識了目標應對炸彈的警覺後的謹慎。要是一般目標,就不用等配合好的機會了。
命令已下、機會已有,早就瞄準好了,還等什麼?狙擊手開槍了!
【180、反狙殺】
雖然已經對目標的評定已經很高了,但大家還是出了意外的狀況,當在狙擊手將子彈射出的那一刻,大家恍惚間感覺目標似乎消失了!
這幾乎是不可能的事情,明亮燈光下無所遁形,狙擊槍鎖定下,更是不容逃避。可事實就是如此,子彈射出去之後,並沒有擊中目標,目標在子彈到達的那一刻,已經消失了!
</br>
<style type="text/css">
banners6 { width: 300px; height: 250px; }
dia (-width:350px) { banners6 { width: 336px; height: 280px; } }
dia (-width:500px) { banners6 { width: 468px; height: 60px; } }
dia (-width:800px) { banners6 { width: 728px; height: 90px; } }
dia (-width:1280px) { banners6 { width: 970px; height: 250px; } }
</style>
<s class="adsbygoogle banners6" style="display:le-block;" data-full-width-responsive="true" data-ad-client="ca-pub-4468775695592057" data-ad-slot="8853713424"></s>
</br>
</br>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