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頁(第1/2 頁)
這件事就像是一個導火索,引發我長久對他的不滿。沒有我的退讓,這次的問題就無法解決,因為他已經很久不知道怎樣向我道歉或是哄我了。過年回家,我禮貌性地還是去給他父母拜了年,可是,他卻沒有主動來我家,理由是我沒有叫他去。過完年,我們一起回了北京,其間我生病了,也沒和他說,他也沒有發現。我一個人去醫院掛號交費拿藥,打點滴的時候要上廁所,是鄰座大媽的女兒幫我舉的瓶子。北京人熱心腸,喜歡問長問短,我只好假裝嗓子痛說不出話。我們就這樣同在一個屋簷下冷戰到現在。他始終沒想到來主動找我解決問題,也就在這時,我第一次萌發了分手的念頭。
四月的一天下午,他突然找我去看房子,我那天有事沒有去(也不想去),晚上他給我看了一間房的平面圖,問我好不好,我回答你自己的事自己做主吧(我真的不再認為他買房和我有什麼關係了),後來,他貸款購買了該房,明年三月應該就交房了。要是沒有發生前面的事,也許現在應該很開心吧,只是,現在我們的心已經離開得太遠,我始終懷疑結婚後能否幸福。
我們現在一直沒有說話,有時候想,等明年他的房交了,他走了,我們也就自然分開了。我現在就像站在人生的十字路口,我分不清和他的感情是不是真的到了無藥可救的地步。我一直認為我和他在一起很合適,現在,不是第三者,也算不上性格不合,難道只是相互厭倦了?
我是否應該不在這段感情上浪費時間?還是該妥協,為了讓十年的感情有個完美的結局?
妖妖敬上
妖妖你好:
看了你的信,我忽然很想惡作劇地問問你男友的信箱,把這封信給他看看,也許他還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本來嘛,他為了你上學方便才找的房子,你還不喜歡;人家說一個&ot;滾&ot;,你到現在也不和人家說話。甚至,人家買了房子,你都覺得和你沒關係。他,或者很多人,大概都覺得你是無理取鬧吧。我甚至已經想像到如果你跟雙方家長說分手,長輩們追問你原因時,你的啞口無言。
但是我明白你的想法。這感受我再熟悉不過,每一個已婚人士,都瞭解這種厭倦:不是討厭他,不是覺得這段感情再不值得戀眷,就是打不起精神來。日子像窗外的一棵大樹,我知道它仍然每天都在成長,但今天和明天何其相似,去年的綠葉和今年的似乎一模一樣,他的一顰一笑再牽不動我的想法,人生進入一場漫長的平臺期。愛情不是不像癌細胞的,會慢慢地殺死自己。
相看兩不厭,惟有敬亭山。你和他,歷盡十年抗戰,感情變質,這原本是所有婚姻都會遇到的問題,只是你的愛情太長太長,於是把七年之癢提前了。
而婚姻與一切關係的區別就在這裡:結了婚的人,什麼都不用做,婚姻自然會繼續,白天再看對方不順眼,晚上還要同床共枕,再弄出個娃來,最難熬的時刻糊裡糊塗就過去了;而戀愛中,什麼都不做,一切就自然而然結束了。離婚,得下很大的勇氣;分手,只用沉默不語就夠了。
我想真正的癥結,是你一直覺得他不夠愛你,他的粗枝大葉,也許是個性,也許是真的不夠愛。他替你求職,或者是希望你上進,但也可能是怕你成為他的負累。我獲得的資訊太有限,我沒法成為明察秋毫的法官,說甲方勝訴乙方敗。總之,一段感情讓女主角想到分手,必定有不盡如人意處。
但你要明白一件事,分手的目的,是為了終結一段不快樂的愛情,可不意味著你會快樂。分手,你失去了一個可能的結婚物件,十年的時光,得到的,不過是自由身---但你本來就是自由的,你大可以先找好下家,再從容跟上家說再見。畢竟,你也年近三十,不再是當風一站、應者雲集的年紀,有人好拿港臺明星四十高齡嫁入豪門的故事來給女子們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