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節 一萬塊錢(第2/2 頁)
的位置來說,就是單租出去每個月輕輕鬆鬆都能有兩三千的租金,學校竟然就這麼輕而易舉的免費給了林平?
咋地,校長是你爹啊?
林平不以為然的笑了笑,簡單說了一下自己現在是外聯部副部長的事情。
當然了,林平自然不會告訴他,這個副部長的位置是怎麼來的。
“如果真的能有六處橫幅,這一萬塊錢倒是小事情了,不過……”吳志民稍加思索片刻後,抬眼看了看林平。
“不過什麼?”聽到這熟悉的語調,林平下意識的以為老吳是在中間吃點。
比如,開的條子上寫個一萬五或者兩萬,最後實際到手只有一萬,這種吃回扣的操作,林平在上一世可以說是見得太多了。
但凡是甲方乙方的合作關係,出去吃個飯開的發票報銷的錢都能撈點,就更不用說是各種工程款了。
“不過,需要籤合同。”吳志民停頓了幾秒鐘後,這才悠悠的說道:“到時候我會派人去監察,六處橫幅達不到最基本的效果,或者壓根就沒有這六處橫幅的話,可就要算你違約了。”
說實話,看著此時此刻吳志民一臉認真嚴肅的表情,林平差一點就對自己剛才的猜想不好意思了。
如果不是最後拿著一萬八的條子去財務領了一萬塊錢,林平可能就真的信了。
拿著錢出了門,林平就把剛才那張a4紙揉成團扔進了垃圾桶裡,。
這張紙上的內容差不多都是對的,學校對於大學生創業也的確是支援的,但老吳就是吃了沒文化的虧,學校在這種事情上是絕對不可能出任何書面檔案的。
至於那所謂的三個月房租的事,就更不用說了,完全都是林平自己編出來的而已。
先拿到錢再說,至於其他的事情,另外在去一點一點的解決唄。
至於廣告費用的問題,在鄭國強那邊說的是四千塊錢一個月,而在吳志民這邊說的是一萬塊錢四個月。
不過,這件事情林平倒並不是很擔心,光靠吳志民這一萬塊錢,就已經夠兩個月的廣告費用了。
甚至準確的說,林平覺得自己只需要一個月的時間,就能讓工程大學全校師生都知道自己這個菜鳥驛站。
坐上回學校的車之後,林平忽然想到明天晚上要乾的那件大事,這都已經兩天時間了,以蘇城的脾氣,估計現在的情緒已經很到位了。
稍加猶豫了一會兒,林平從兜裡拿出手機打了個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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