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溪邊遇故人(第1/3 頁)
苦等半日無果的洪鵠憤懣不已,待其平復下來,開始仔細回想。
想那婦人與孩童模樣,不似流民打扮,亦不似行腳商販,想必應是清禾縣本地農戶。
想通此處,洪鵠便決定明日啟程到清禾縣附近村落找尋一番。
第二日清早,洪鵠便踏上了尋找之旅,可惜那玩偶沒能派上用場,否則倒是省去許多麻煩。
不過對於踏遍中洲一十二國的洪驢友而言,清禾縣不過區區糖丸之地而已。
五日後,洪鵠沿著官道趕路,再往前便出了清禾縣地界。
此些天,洪鵠遍尋了清禾縣轄下七鄉八寨,始終並未發現男童蹤跡。
莫非那男童並非清禾縣農戶?
洪鵠對其前幾日做下的猜測產生了懷疑。
不過想來也是,廟會乃是民間盛事,鄰近幾縣百姓趕來參加慶典,或是販些土產、購置些家用怕是再尋常不過。
如此說來,鄰近幾縣怕也得列入行程。
洪鵠想著,繼續朝前行去,行不多久,前方出現一條岔路。
左側仍是官道,右側乃是一條鄉間土路,不過此路頗為寬闊,不比官道遜色多少。
洪鵠朝著鄉道眺望,只見遠處有一山,狀似葫蘆,頗為奇特。
瞧著此路光景,想必沿途必有大村大寨。
於是洪鵠轉道朝著鄉道而去。
葫蘆山腳小溪邊,一男童和一女童正在溪邊採著水芹,男童約莫八九之齡,女童較小,約莫只有三四之齡。
如果洪鵠在場,想必十分欣喜,因這男童便是其苦尋幾日無果的正主。
男童喚作李河,乃是葫蘆山腳李家村村民,女童喚做李丫乃是李河的小妹。
“相傳葫蘆山下壓著兩隻大妖,一為美人蛇,一為毒尾蠍。兩隻大妖蛇蠍心腸,終日魚肉百姓,百姓苦不堪言。一葫蘆仙人遊經此地,見百姓疾苦,戰於二妖,一時間天昏地暗,地動山搖,最後葫蘆仙人化作一巨大葫蘆將二妖鎮於底下,巨大葫蘆化作了大山,便成了今日的葫蘆山。”
李河光著腳丫在溪中採著水芹,一邊採一邊對小妹李丫講述葫蘆山的來歷。
小妹李丫穿著肥大寬鬆明顯大了一號的衣服蹲在了溪邊,負責將李河採上來的水芹堆到一起。
“哦……”
聽完李河的講述後,小妹李丫發出吃驚的感嘆,隨即又擔憂問道:
“那……那兩隻妖怪,他們還會出來害人嗎?”
“放心,他們被葫蘆仙人化作的大山永遠鎮在山底,葫蘆仙人會保護我們的。”
“那為何李蛋哥哥說山上有妖怪,會將上山之人全部吃掉,甚至還會跑到村裡來吃人?”
聽聞李丫此言,李河憤憤說道:
“那是山上的大蟲與豺犬,當年咱爺便是叫那可惡的大蟲給咬去了左腿,等我長大之後,定要成為一名將軍,將那山上的大蟲與豺犬全部殺光,為咱爺還有大爺三爺報仇。”
李河家中世代貧農,平日裡靠著祖上傳下來的幾畝田地勉強過活,日子過的十分清苦。
李爺那一代,兄弟三人,李爺排名老二。
因家中窮困,只娶得起一房媳婦。
李太爺便讓兄弟三人抓鬮,結果李爺娶了媳婦,生了一子一女。
到了李父這一代,小妹遠嫁,李父為了減免賦稅,貼補家用,從了軍,常年在外戍邊,幾年方得歸家一次。
早幾年,葫蘆山上猛虎下山,進了李家村,幾戶遭了殃,其中最為悽慘的便屬李河一家。
那一夜,李爺聽到院中家畜不寧,便起身推門檢視,不料一斑斕猛虎立於院中,見李爺出門便一把撲將過去,咬住了李爺的大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