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頁(第1/2 頁)
剛遇見程帆時,她是後者。
如果是前者,倒不是她自戀到他有多愛她才不會出軌,換一個人,他也一樣。性格與生活理念,決定了他大機率不會幹這種事。
還記得戀愛時與他去東京玩,他一個移居日本、好幾年未見的朋友招待了他們,請他們吃了河豚料理。
一頓飯功夫,對方除了發牢騷說依舊無法適應異國生活,又吹噓了下自己的事業。自己和老婆在日本做生意,孩子在香港讀書。已經在東京港區買了兩套房,還想在香港買套更大的房子。兩人為了孩子與家庭都很拼,是事業和婚姻上最好的合夥人。
聽到這,林夏還以為這是在曬家庭和睦,還挺難得的。結果人下一句就是,但已經對彼此失去了興趣。更是隱晦地提了是各玩各的,在外面才有新鮮和刺激感。
林夏剋制著自己才能不露出震驚的表情,藉口說喝不慣鰭酒的味道。
回酒店後,程帆說我也是好久不見他,這兩年行情好,他賺的挺多,想不到就變得這麼張狂。
他甚少評價他人私事,但站在窗前看了許久的夜景,說了句,頭腦被下半身主宰,尋求刺激毫不節制。這個年紀,這樣的狀態在做生意上,挺危險。
是他的朋友,林夏並不評價,只是隨口說,新聞上哪個富豪不亂搞。
他沒否認,說我們這種普通人,跟他們身家不知差了多少個零,還要學人家亂搞,大機率畫虎不成反類犬。他們可以輸很多次,普通人輸完一兩次,就再也沒翻身的機會。
比起尋常打工者,他算是有錢;比起頂點的大富大貴者,就是普通人。並非謙虛,只是太過清楚自己的位置,有些事能幹,有些雷點不能碰。人的工作與生活沒有清晰的界限,當私生活上潰亂時,精氣神會被急劇消耗。世人只羨慕贏者,屍骨堆成山的輸家並不被人看到。
她笑回了句,你可不普通。
他說哪裡不普通,做企業的,最大樂趣也就是看著錢進進出出、越來越多,再把錢投到更多給自己賺錢的地方。再經營個家庭,能讓這兩個不出問題就已經很不容易了。
她看著他的背影,平日裡他不會聊這些,連所謂承諾都說的少,這只是他的隨口感嘆,絕不是對她藉機表達。
當時的林夏就隱約知道,如果要結婚,他是個不會錯的物件。
不想看到他,林夏端著杯子邊喝邊去了衣帽間找睡衣。
夏天即使大部分時間都在有冷氣的室內與車上,也不免在穿行間隙曬到太陽。不用他說,她回家都要先去洗個澡。
果昔喝了半杯就被她放下,拿著衣服去浴室洗澡。看到裡邊地上有水,是他剛剛洗過的痕跡,她也懶得再去另一個浴室,直接脫了衣服,扔在了髒衣筐裡他的衣物之上。
微熱的水衝去了外頭的灰塵與汗意,指腹在頭皮按摩著,再仰著頭將頭髮沖乾淨,舒服到每一個毛孔都舒展開來。
裡邊擺了好幾種香味的沐浴露,她最近用喜歡用果香,梨子味,感覺很適合夏天。
她將頭髮捋到腦後,睜開了眼要拿沐浴露,卻看到了他的手錶被扔在了旁邊,估計是他忘了脫,隨手放在了這也沒拿出去。
他對物件不愛惜,摘了就隨手扔,家裡各個角落都有過他的手錶。
偶爾一次,他開完會回家,脫了西裝外套,進臥室時將手錶從手腕摘下,放在了她的首飾臺上。他估計在想事,摘個手錶都慢條斯理。躺在床上的她說了句,你這樣挺像電視劇裡殺人前把手錶取下的。他走近了她,說是嗎?
他有潔癖,斷然不會穿著外邊的衣服坐到床上。那次他也沒有脫衣服,讓她跪在了床邊。臥室的燈被關掉,不知是不是會議推進不順,他的心情不太好,連帶著動作都有些粗暴,一片漆黑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