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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同樣是投毒罪共犯。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這是刑法的硬性規定。
第一百零六章 梁書齊的最後陳述
刑法的諸多罪名裡……
是沒有教唆罪這個罪名的,只有教唆犯的概念。
教唆他人犯什麼罪,就判什麼罪,教唆未成年人的從重判處。
所以劉強、林蘭等人的主犯和從犯定罪……
顯得格外關鍵!
……
次日。
秦牧和王大錘,再次向養老院的主管領導請了個事假。
請假緣由……
自然又是打官司。
而主管領導在得知具體情況後,也很爽快的批准了。
沒有絲毫為難。
主要是……
秦牧這段時間幹的事,實在是太喪心病狂了。
短短兩個月時間,前後五六撥人被送了進去。
有民事捐款從而引發的詐騙犯罪的,也有中介買房從而引起的連串刑事犯罪的……
在得知秦牧要請假的訊息,主管甚至都沒有猶豫。
大手一揮。
當即批准了請假條。
而在上午十點前。
秦牧和王大錘,準時趕到了第二刑事審判庭。
這一次……
老張他們因為太過無聊,都待在了養老院裡。
沒再來湊熱鬧。
「咚——」
法官周全民敲響法槌,宣佈了審判再次開始。
「本案繼昨日的審理繼續進行,目前焦點主要在於主犯和從犯的認定,過失與故意的認定。」
周全民看向了張瑋、卜興賢和公訴人。
三方之中。
原告席上的公訴人立即站出來,陳述觀點。
繼昨日的過失與故意行為進行推定。
卜興賢同樣是堅守陣地,始終堅持己方當事人屬於從犯,而非主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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