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參與盜竊(第2/2 頁)
所以就沒有騎。
這一次我們是一路向西,當到達目的地的時候,我才發現這個地方離我家很近。
當來到第三中學西邊的巷子裡,我們靜靜的一邊走,一邊東張西望著,當走到一棟房子的時候,他示意我停下,然後向裡面走了進去。
這棟樓有三個樓梯口,他讓我到路口去把風,他去尋找獵物。
大約過了十幾分鐘的時間,他推著一輛女士的變速腳踏車出來了。
當時他告訴我這輛車能賣一百多塊錢,我看了一下這輛女士的變速腳踏車,成色大概在八成新左右,我知道這個傢伙在糊弄我。
這種變速車在市場上的價格,當時最起碼在三百多塊錢左右,也就是當二手賣的話,最起碼也能賣個兩百塊吧!
當時我也沒有質問他,我心想,等分了錢之後就和他分道揚鑣,再也不會跟著他了,這個傢伙直接是把我當成傻子看待了。
他讓我下午在遊戲廳等他,他去找買家,等把車子賣了,他去遊戲廳找我。
我也沒有擺出不高興的樣子,在一個十字路口我們就分開了。
下午我早早就去遊戲廳等了,我從一點鐘一直等到四點他才過來,他來了之後直接把我叫到外面,找了一個沒有人的地方。
他告訴我,一共賣了一百二十塊錢,給了我四十塊他拿八十,我笑了笑,然後把錢揣進口袋裡。
正當我要離開的時候,他跟我說又發現了目標,問我晚上搞不搞?
我直接拒絕了他,他問我為什麼?我說我不想幹了,再這麼幹下去的話,早晚會出事。
他說就幹最後一票,幹完這一票就不幹了,他就老老實實在修理廠修車。
我還是沒同意,我告訴他,我家裡人知道我早上偷偷偷摸摸的出門,已經引起了他們的注意,為了安全起見,我讓他自己幹,這樣可以不用分我錢了。
他也知道我不樂意了,在利益面前,沒有永遠的朋友,既然我不願意入夥,它也不再強求。
從那以後,他也來找過我幾次,但是都被我拒絕了,因為我知道常在河邊走,早晚會出事。
果不其然,時隔一個多月之後,派出所的警察找到了我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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