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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超還極為主動地把帳單給結了。
「其實,我可以自己打車回去的。」
黎超離開後,溫梨提議道。
今天溫父來資訊,說是溫母今天出門時,哮喘發作,差點直接送急救室去了,故而溫梨晚飯後必先須回一趟溫家。
她盤算的很好,如果宋銘禮送她回家,可能就會提前見到溫情,到時候一定會產生更多不必要的麻煩。
畢竟按照原來小說的劇情,溫情初次見到宋銘禮,應該是在她進娛樂圈之後。
宋銘禮:「你一個人回去不安全。」
「打個車而已,況且我還帶了鴨舌帽和口罩,不會被人認出來的。」
溫梨從包包裡拿出帽子向他示意。
「我已經答應黎超了,別讓我為難。」宋銘禮露出些許的不贊同,堅持道。
溫梨看了眼時間——已經是晚上九點了。
再這麼爭辯下去沒有意義,還不如上宋銘禮的車,省一筆打車費。
路燈明亮,川流不息的車海在城市中匯聚成璀璨的星河。
宋銘禮的車穿過小區安全門,穩穩地在溫家門口停下了車。
「你怎麼知道我家是這一棟?」臨下車前,溫梨沒忍住,好奇地問。
「回國那天跟我爸來過一趟。」宋銘禮想了想:「半個月前。」
半個月前,她還沒出事,那會兒應該是在劇組拍戲,溫情也還沒被接回溫家。
沒想到那會兒宋銘禮就已經在國內了。
「今天謝謝你送我回家。」溫梨頷首,解開安全帶,同他告別。
「對了。」宋銘禮低頭,從小抽屜裡翻出便利貼和筆,唰唰唰在上面寫下一行,遞給她:「這是我的電話。」
溫梨接過便利貼看了眼,而後收進包包夾層裡:「好的,那我先回去了。」
誰知沒走上兩步又被叫回來。
「溫梨,你的呢?」男人搖下車窗,一手搭在方向盤上,一手虛虛朝她伸過去。
時間在宋銘禮的臉上沒有留下絲毫的痕跡。
溫梨猶記得他離開那年,她16,宋銘禮21,現在她22,宋銘禮27歲,她看上去成熟了不少,從每天穿著校服的高中生搖身一變成了風光的大明星;但宋銘禮除了穿衣風格的變化和褪去一身少年氣外,似乎沒有任何改變。
或者說,還有一個最大的變化。
對她的熱情,比六年前多了不少。
「回到家我給你打電話,這樣你不就有了。」溫梨笑眯眯地朝他揮了揮手,而後動作乾淨利落地轉身上樓。
電話是不可能打的。
既然下定了決心要離這兩個天選之子遠一點,那就儘量不要給雙方留下機會。
溫梨關上房門,將那張紙條從包裡抽出來,定定看了幾秒,開啟通訊錄,將宋銘禮的號碼輸入進去。
在輸入備註的時候,溫梨遲疑了會兒,將「宋銘禮」三個字刪除掉,換成了「狗男主」。
望著這個新備註,溫梨滿意地合上了手機。
另一邊。
溫梨離開後,宋銘禮並沒有立刻開車。
他將車子熄了火,到路邊點了根煙,目不轉睛地盯著面前的別墅。
離開國內的前一天是他生日。
那天他爸特地接他出院,打算過完生日再把他給送回去。
那天溫家一家都來了,溫梨手裡還捧著個很大的禮盒,包裝的很精緻。
宋銘禮以為裡面是什麼了不得的禮物,比如說去年溫梨給他送了雙球鞋,前年幫他要到了他最喜歡的球星的簽名籃球。
沒想到開啟一看,居然是個醜不拉幾的馬克杯,不是純白色的就算了,外面還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