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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歲,他對孃親說提起,因為哥哥先出孃胎所以就是哥哥這不公平,他們是一樣的,不分大小,不分長幼,不分彼此。
他很認真地抗議,卻換來孃親驚恐目光,沒有人告訴過他當年出生時的事情,而一個嬰兒能夠有記憶在普通人看來是非常可怕的,甚至於有人叫他怪物,這讓他招來不少不該有的苛待。
包括他的孃親。
曾經十分疼愛他的孃親在那次之後,對他愈發冷淡疏遠,每次與他視線相對都會慌張躲開,再沒有對他露出過溫柔笑容。
儘管如此,他還是很喜歡孃親。因為孃親漂亮,溫柔,賢惠,會在他和哥哥肚子餓的時候,笑著給他們一塊肉餅,會在他們夜裡睡覺時細心掖好被角,還會在他們因為與眾不同的髮色和眸色被鄰里孩子們欺負時,憤怒地斥責那些想要傷害他和哥哥的人。
所以他最先學會寫的三個字就是孃親的名字,左瑩蕊。
是用巫族文字書寫的。
因為這三個字,他被孃親狠狠打了一個耳光,卻讓一向沉默寡言的父親欣喜異常,難得地將他抱起,領出家門,單獨給他買了一串酸酸甜甜的糖葫蘆。
孃親打他,是因為孃親不希望被誰發現他們一家與巫族有關,畢竟那是遭到人們憎恨的一族;父親欣喜,是因為父親從沒有教過他有關巫族的文字,也不會給他講任何巫族的故事,他卻無師自通。
他所知所學都從父親那一屋子老舊的書籍上而來。
自學這種事,對他來說和每天說話吃飯一樣,再簡單平凡不過。
那天父親買給他的糖葫蘆,他一口都沒有吃到,但他並不難過,回家後他把糖葫蘆給了哥哥,還騙哥哥說父親買了兩串,他已經在外面把屬於自己的那一串給吃掉了。
哥哥很開心,很快就把酸酸甜甜的糖葫蘆吃完。他就在一旁看著,露出一排還不整齊的牙傻傻發笑,比自己吃掉還開心。
寸土寸金的帝都啊,父親那種微不足道的小文官每個月的俸祿只夠維持家用,哪怕是一串糖葫蘆對這個家庭來說都是昂貴到不能隨意買來的。而他記得很清楚,孃親每次帶他們去逛市集,哥哥都會盯著糖葫蘆看很久,然後帶著失望和不捨低頭走開。
哥哥喜歡的東西,他就喜歡;哥哥開心,他就開心,哪怕自己什麼都得不到。
因為哥哥是他最喜歡的人,比喜歡孃親更加喜歡。
“哥,哥,等你長大了,會不會不理我?”六歲時,他拉住要跑去外面和朋友玩的哥哥,甕聲甕氣道。
哥哥回頭看他一眼,有些莫名其妙:“為什麼不理你啊?你是我弟,我不理你誰理你?”
他咧開嘴開心地笑,悄悄把一隻小蟲子藏在哥哥袖口裡。
那是他第一次試著使用蠱術。
蟲子是他夜裡戰戰兢兢偷跑出去抓來的,蠱術是從父親那些書裡學來的,目的是為了能夠時時刻刻感知哥哥是否被欺負,別看那只是一隻不起眼的蠱蟲,它可以把哥哥身上任何疼痛清晰地傳達給他,這樣一旦哥哥被人欺負、被人打了,他就可以第一時間衝過去替哥哥出頭。
不過他忘了,無論是身體還是力量,總是悶在屋子裡看書的他都遠遠不如喜歡玩鬧跑跳的哥哥。
這份血的教訓在幾天之後就殘酷地落到他頭上。
他一輩子都忘不掉那一天。
孃親去街上給父親買茶餅,留下他一個人在父親的書房裡看書。突然感覺到額頭一痛的他立刻意識到,哥哥大概被人欺負了。
爹孃都不在,他只能自己跑去找哥哥。找到時哥哥正被五六個大一些的孩子圍在中間,身上衣衫好幾處被撕破,額頭上還有一大塊青紫淤血,卻一直低著頭不吭聲,任由那些孩子欺負。
哥哥總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