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頁(第3/4 頁)
點了點下巴。
儘管他不喜歡出汗的感覺,但是如果能夠跟眼前的男人有更多的身體接觸的話,無論要他做什麼他都願意。
運動過後,兩人找了一家物美價廉的小飯館吃了頓午飯。
夏銘的胃口很小,陳恆就會給他夾很多菜,看著眼前跟小山一樣高的瓷碗,青年弱弱地開口:&ldo;已經夠了。&rdo;
陳恆眉眼不抬,&ldo;你太瘦了,要多吃點。&rdo;
這是在關心他嗎?
夏銘開心地半眯起了眼,默默地閉上了嘴,任由男人繼續往他碗裡夾菜。
嗯,他一定要把男人給他夾的菜都吃光光。
最終,夏銘還是沒有將那麼多菜都吃下,他的胃太小了,根本裝不下這麼多食物。陳恆看他很辛苦地吃東西的樣子,溫和地道:&ldo;吃不下就不要吃了。&rdo;
青年掀起長長的眼睫瞄了他一眼,&ldo;你會不會生氣?&rdo;
陳恆一愣,不懂他的腦迴路,不過還是微笑道:&ldo;不會生氣。&rdo;
夏銘這才將筷子放下,摸了摸圓滾滾的肚子,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此時已經是夏末秋初,涼慡的風拂來,吹亂了陳恆略長的劉海。夏銘忍住了想要觸控那細軟髮絲的衝動,默默地跟男人一起慢慢散步。
在這秋風送慡的時刻,青年忽然就想起了跟男人第一次見面的時刻。
那時候別人都對他說他得了精神病,要送去精神病院醫治,他聽了很不開心,整天都不肯說話。而他父母也擔心他會發病,一直將他關在了屋裡。那一次,他悄悄從窗戶爬下,躲過家裡的傭人,開著車偷溜了出去,他不知道自己要去哪裡,只好開著車漫無目的地轉圈。
就在這時,他遇到了一個男子,說是想讓他搭一程。
他沒有防備,給那個男子開了車門,卻沒有想到對方居然是一個搶劫犯。男子不僅搶光了他身上的現金,還搶走了他的車鑰匙逼迫他下車。因為對方拿著刀,眼神兇狠又咄咄逼人,夏銘只好聽從對方的命令下了車。
本來以為自己要流落街頭了,就在這關鍵時刻,陳恆彷彿一個英雄,金光閃閃地從天而降,直接將手上的公文包砸在了坐在敞篷跑車裡的男子臉上。
男子&ldo;啊&rdo;地叫了一聲,正要開車,陳恆一個箭步,身形利落地跳到了副駕駛座上,直接一拳揍在了男子的鼻樑上。
那是夏銘第一次看到有人的身手這麼好,乾脆果決,每一招都像是經過機器精密的計算,力與美的完美結合。
那時他就站在了車外,跟傻了一樣看著那個車裡的男人單方面地碾壓搶劫犯,等到搶劫犯被打的奄奄一息時,男人用袖子擦了擦臉上被濺到的血,伸手在搶劫犯的兜裡掏啊掏,掏出了一隻手機。
他才知道,原來這個搶劫犯在搶他之前,還搶了男人的手機。
陳恆拿到手機後,就拿著公文包跳到了車外,面對呆愣住的夏銘,他神情倨傲,語氣散漫中藏著一絲危險,&ldo;知道一會兒跟警察怎麼說嗎?&rdo;
夏銘忽然開竅了似得,&ldo;你放心,我不會跟警察說起你的。&rdo;
陳恆聽了,滿意地眯起了眼,沒再跟青年說一句話就離開了現場。
後來警察來了,醫院給那個搶劫犯驗傷,發現他鼻樑斷了、脾臟破裂、肋骨斷了三根,有一根差點插入肺裡送了命。警方認定打人的人有故意殺人未遂的傾向,讓夏銘說出是誰幹的,夏銘打死也不肯說出陳恆,最後還是讓家裡的人擺平了這事。
</br>
<style type="text/css">
banners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