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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鍾哲聖有兩次忘記給她打生活費。
第一次是在初中的時候,那時候,她剛上完第一個學期,身子抽條,需要換置各種東西。
舅媽親自把她一個學期的帳單擺在她面前。
她看著上面的餘額,只有一千來塊,這也就是她在舅舅家的一個學期的生活費。
即使那時候她再天真,對錢再沒有概念,也會覺得,自己不好意思再在他們家住下去,她欠他們的太多了。
鍾初曼從小就是一個明事理的孩子,從來不認為舅舅養她是一個義務。
很愧疚,很想家,也許在家裡,就沒有那麼多的計較。
那天晚上,她和剛剛放假的鐘初元打電話,鍾初元很高興地告訴她,他準備報名華大的夏令營了。
她哽咽地和鍾初元說話,「哥哥,我,我欠了舅媽好多錢。」
抽著鼻子低聲哭出來。
後來幾天,鍾哲聖和付雲都責備她,怎麼沒有把沒錢的事情告訴他們反而和鍾初元說,害得鍾初元沒有及時交上夏令營的費用。
那時候,沒有人注意到她也是一個只有十二歲的小女孩。
所以,高中的時候,她選擇住校,沒有繼續常住在舅舅家裡。
她自己計劃好自己的每一筆費用。
但是鍾哲聖還是又忘記給她打那個月的生活費。
那時候,她糾結了好久,她從來沒有因為錢的事情,給鍾哲聖打過電話。
中午留下自習的那段時間,賀硯書就坐在她的旁邊,她沒有心思寫那些簡單的英語閱讀,一直拿著手裡的自動鉛筆。
直到所有人都走到時候,賀硯書才問她:「今天怎麼沒有去吃飯?」
他的桃花眼十分溫和,似乎帶著人世間所有的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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