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第一世(下聘)(第1/2 頁)
歲月如梭,轉眼之間三年孝期已滿。
在這三年間,宋思琪嫁於了她最愛的黎墨,他是她這輩子都沒有贏過的人,心甘情願為他放下刀槍做良婦。
過門之後,大抵是她與元春住的更近了,也是日日拉著元春閒聊談心。
元春還是如往日一般,眼裡心裡全都是秋平,只是思琪再也不勸她,讓她清醒了。
這幾年間秋平的功績人盡皆知。絞殺亂黨,安民扶貧,與今夏完善國法。
再加上三代人的努力,這個朝代已是空前盛世。
平民之間再無奴隸,皆為僱傭關係,不像是外邦,一人死萬奴配。
再說這男女權利,男子一生只能娶一妻不可納妾,女子只能嫁一人不可通姦,非和離不可再娶,不可再嫁。
老一輩的堅定的認為家裡同權的女人多了總是禍事,在外做事也不會放心。
這早已是這個朝代開國時就有的規矩,到了這一代,秋平更是改善了這一法的漏洞。
自此之後男女不可通姦,不可挑撥他人夫妻情分。
家中有婚約或者已婚男子,皆不許入青樓,女子亦是不可失清白。
有違此法者,男女同罪,杖五十,流放三千里。正因刑法如此,推行在大祁僅僅一年又半,王侯將相皆不敢以身試法。
在此前倒是有位高權重者家女子,無視此法存在,有婚約的情況下與男子廝混。被未婚夫狀告朝堂。
那犯事女子乃是右丞相家長女,秋平對此也是毫不忌憚。治了右丞相個管教不嚴之罪,俸祿減半。
他的長女則是不服法,活生生在杖責中去了半條命,流放到了邊境荒蕪之地。
這事一出也讓思琪對他刮目相看,不再只挑著他的錯處與元春說話。
她甚是不喜男女三心二意,既要娶,那便只能一生一世一雙人。
對此她也覺得秋平應是元春的良配,畢竟元春這姑娘確是喜他,而他推行此法,必定以身作則。
雲夫人也是對此心生敬意。
日日在家裡算著日子,想著秋平三年的孝期已過,不知何時來下聘禮定日子。
元春心裡也滿是悸動,自打他成了當朝皇帝,能見面的時光是越發的少了。
每次都只是召見她,卻不見他的蹤影,留著她獨坐,也只有今夏這時得知她入宮來陪著她。
但他忙完朝堂之事後,見到她與今夏在一起,又是眉頭緊鎖,眼神深邃如常。
全然看不出情緒波動。
元春也只能在一旁陪著,最後悻悻離去。
她堅信成婚之後這種情況,定是可以得到緩解,並沒有向秋平多問一句。
——
大祁立朝已有百年。
這一日從皇宮出來一隊人馬。
馬車上馱著重重的貨物,成群結隊的共有十六車,護衛貨物的也有百人。
領頭的是禮部奉常劉寓,作為這次國親的媒人。
浩浩蕩蕩的隊伍朝著城中走去,一路上滿街的貨郎,拿著自己最珍貴的東西統統拋至拉著聘禮的馬車上。
百姓們歡聲笑語不斷,幾十裡的路上皆鋪滿紅綢,都是他們自發鋪上的。
他們知道,這是明君亦是他們敬愛的黎太尉的女婿。
人群中一人的異樣眼光閃過。
……
原本一個時辰能走完的路,愣是在這種氛圍下走了兩個時辰。
媒人到黎太尉府時已是疲憊不堪。
“三書六禮,聘書、禮書、迎書;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只差親迎了。”
黎老太尉欣慰的點了點頭。
“下月初二,好日子!就這麼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