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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起床,侯大利正在餐廳吃早餐,酒店副總顧英過來打招呼,特意提出:「你平時一個人在江州,也別回高森了。在飯店開一個房間,吃住都方便。」
侯大利委婉地拒絕了。
在江州大飯店時,侯大利就真是「太子」,有無數人忠心耿耿想為其服務。開車進入刑警辦公樓,他立刻就由太子變回普通刑警,開始整理沉寂的刑事犯罪情報資料。
楊帆之死被定性為意外事故,在資料庫中沒有任何與楊帆有關的資料。侯大利埋頭於資料庫中尋找與楊帆案相類似案件,希望能順藤摸瓜,牽出楊帆案。
基於此,他將目光集中到陳凌菲案。
受害人陳凌菲,一個參加工作兩年的女教師。
侯大利本職工作就是收集整理刑事犯罪情報,對此案產生興趣以後,便以收集整理犯罪情報資料為名,到支隊檔案室將此案卷宗按程式調了出來。
刑事案卷分為訴訟卷(又稱正卷)和偵查工作卷(又稱副卷)兩大部分。訴訟卷主要包括對外使用的法律文書和證明案件事實的證據材料,組裝後隨案移送人民檢察院,供訴訟使用。偵查工作卷主要包括不對外發生法律效力的內部審批文書、案件研究記錄以及有儲存價值但是不須作為刑事訴訟證據使用的其他材料,裝訂後存檔備查。
反覆閱讀正卷和副卷,侯大利將陳凌菲案牢牢裝進頭腦裡。
從工作職責來說,他主要工作就是收集和整理工作,並沒有要求偵辦案件。詳細看罷案卷以後,他主動將自己帶入案件之中。
案情如下:陳凌菲母親晚餐後,來到陳凌菲新房,發現女兒躺倒在血泊之中,陷入昏迷狀態,搶救無效,死亡。
警察聞訊來到案發現場時,醫務人員已經提前來到,數名醫護人員進入現場,對昏迷中的陳凌菲進行了挪動;陳凌菲母親和父親在現場,對現場也有擾動。
初查後,警方有兩種意見。
第一派意見是陳凌菲所住樓房是兩層樓,樓梯有二十級。從所在樓梯角的位置來看,她失足從樓梯摔下,頭部撞到樓梯,腦部受重創,意外死亡。另一派意見則認定是他殺,原因是發現樓梯上有大量噴濺性血滴,應該是他殺。
屍檢報告主要內容摘要:頭後部有多次挫傷,還有割傷和撕裂;蛛網膜出血,輕到中度;背部、手腕和手部有挫傷。
屍檢結論:第一,鈍器多次打擊頭部,頭部骨折,腦損傷,這是致死原因;第二,死亡時間在晚上七點左右。
至此,他殺得以確認,刑警支隊立案,重案大隊接手。
刑警支隊重案大隊出現了第二次爭論。
一派認為是陳凌菲的未婚夫代小峰殺了陳凌菲。經查,陳凌菲遇害現場的門窗完好,沒有撬壓痕跡,更接近內部人作案。
多數謀殺案都來自最親近的人。夫妻天天見面,若是有矛盾,則慢慢堆積,由愛轉恨的結局就是行兇。所以,他們首先將懷疑目標鎖定在代小峰身上。
另一派則認為不能排除兇手是外來人員。因為陳凌菲與男友正在籌備婚事,剛裝完新房,雙方感情很好,男友代小峰沒有殺人動機。
更關鍵的是代小峰沒有作案時間。經調查,代小峰在案發當日一直在城西辦公室加班,有多名同事可以做證。具體來說:下午五點半,代小峰安排晚上七點開會。同事們五點半便出去吃飯,代小峰腸胃不舒服,沒有吃飯。同事們於六點二十分左右回來,代小峰仍然在辦公室。雖然從五點半到六點二十分這一個區間有五十分鐘,但是在晚高峰期間,代小峰絕無可能從城西辦公室到城東的家,又從城東的家回到城西辦公室。
案件陷入僵局,沒有取得突破性進展。
侯大利反覆研究卷宗後,決定重建犯罪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