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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慘劇 3(1)
吳小麗從廣州回來才知道林月華的父母已經把她告上了法庭。
這天,吳小麗剛剛到辦公室,正打算把在abc公司廣州總部領取獎章的興奮心情分享給合作夥伴時,法院就送來了傳票,告知她已經被死者林月華的親屬起訴,家屬要她對林月華的死負連帶民事責任。
吳小麗沒有請律師,她認為再請律師在法庭上和死者的父母進行唇槍舌戰的話,那更等於是在兩個老人的傷口上再撒上一把鹽。她決定任由法院如何判決,萬一官司輸了賠多少錢她都照賠。她不知道自己為什麼會有這種奇怪的想法,但是她知道自己可能是出於對死者父母的一種同情。
法院經過審理後很快做出判決:原告起訴被告對林月華的死負有連帶責任,應對死者負連帶民事責任一案經本院審理認為,原告證據不充分,理由不成立,被告不應承擔民事責任,故原告要求被告承擔民事責任的訴訟請求本院不予支援,駁回原告全部訴訟請求。
林月華的父母走出法院的時候,雖然相互攙扶著,但依然步履蹣跚。他們的腳像注了鉛一樣,一點一點地挪動著。
吳小麗看著他們這個樣子,心裡充滿著苦楚,突然之間想起了鄉下的父母。
林月華的母親嘟囔著:&ldo;我都說過不要來告什麼狀……你不信!現在好了沒?狀沒告贏還得付告狀的錢,真是沒事找事做……&rdo;
&ldo;你不告一下你怎麼會知道是輸還是贏?我還要繼續去告!直到告倒那些傳銷騙子為止!&rdo;林月華的父親說這句話的時候,還直愣愣地盯著吳小麗看,眼睛裡寫滿仇恨。
&ldo;你現在告他們有什麼用?閨女都不在了你告贏了又有什麼用?閨女又不是他們殺死的,是自己吃藥死的……閨女以前做傳銷你又不說她?現在人都死了告狀還有什麼用?你告來告去就能把閨女告回來了……&rdo;林月華的母親說著說著又哽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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