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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者,法律的不健全,王冬雨有自己的律師,又身為剛子的血緣爸爸,王冬雨有太多的法律空子可以鑽。
故意傷人……和失手傷人,也有太多空子可以鑽。
二級輕傷,按照故意傷人罪,頂多也就判個王冬雨緩刑。
緩刑,和沒判刑能有多大的區別?
最讓瀧哥猶豫的是,剛子才十二歲,他以後還要跟著王冬雨這個爸爸生活。如果剛子真的一時意氣用事告了王冬雨。
那剛子以後的生活該怎麼辦?
這個孩子會不會後悔?會不會怪他?
辦案這麼多年,瀧哥不是沒見過親父子、親母子反目的,但那些無一例外,當事人最起碼都成年了。
瀧哥是真為王剛的將來發愁,也想著要不要勸勸剛子。
王剛並不知道瀧哥的所思所想,瀧哥所說的事,對王剛來說還好,沒那麼嚴重。
因為他這次的目的,並不是讓王冬雨蹲監獄,也不是讓王冬雨被判刑。
因為原身的願望,他不能真正的和王冬雨撕破臉皮。
軟刀子割肉最疼,懲罰一個人,不是隻有把他送進監獄的一種方法。
對於王冬雨那種極度大男子主義的男人來說,想讓他後悔,最起碼不能撕破臉皮。
不然那個男人,可能最後對他的只有恨了,而不是後悔放棄了那麼好的兒子。
還有一點,遠的香近的臭,如今王冬雨對李芸芸的愛,還有到那麼刻骨銘心的地步。
一開始可能王冬雨不會後悔因為一個女人就放棄了自己的兒子,但時間久了,可就不好說了。
王剛要做的,就是在他們感情還沒深到那種地步的時候,在他們中間劃一刀,深刻的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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