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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纏,很快便籤了離婚協議,搬出了男人的家,住到了自己貸款買的一間小公寓。
那時黎華還小,並不懂得父母離婚意味著什麼,只知道,從今以後將不再和爸爸、弟弟住在一起了,名字也由歐凱華改為了黎華。剛開始,他覺得這是件好事,因為男人每次來看他的時候,都會給他帶好多好多的零食以及各式各樣的玩具。
再後來,長大了些,開始被同學們嘲笑是個沒有爸爸的野孩子,黎華回到家問媽媽,他們為什麼叫自己野孩子的時候,媽媽卻只會抱著他默默地流淚,於是,他明白了,離婚不是什麼好東西。
母親沒有再婚,男人每次來看他,離開後,母親都會抱著他,默默地流眼淚,一邊流淚還一邊問,會不會恨她當初帶走了他,會不會有一天也離開她。黎華抬起小手,幫母親擦乾了眼淚,然後堅定地搖搖頭,從這以後,他每次見男人都冷著臉不說話,再後來,男人也不怎麼來了。
護士的工作很辛苦,離婚後,母親選擇帶走他,而並沒有分得多少家產,多年的積蓄也為了買那間小公寓而所剩無幾,可即使這樣,母親還是想辦法讓黎華受到了最好的教育。
儘管黎華一直都熱愛唱歌、表演,希望能做一個藝人,然而,高考那年,卻還是在母親的堅持下,報考了醫科大學,並以優異的成績被成功錄取。
黎華覺得,母親大約過得很辛苦,明明對那個負心的男人戀戀不忘,卻要整天對著自己這張和那個男人越來越像的臉。多年的辛勞再加上常年鬱鬱寡歡的情緒,終於在黎華大二的那年將她壓垮了,從此一病不起。
本就不多的積蓄很快就被花光,黎華不願去求那個男人,於是揹著母親輟了學,開始接一些平面模特的工作來補貼家用,後來被星探所發掘,正式進入演藝圈。當收入漸漸多了起來,完全足以負擔母親的醫藥費後,卻還是沒能成功地留住她,臥病一年後,母親終究永遠地離開了。
黎華自始至終都無法理解,母親當初怎麼會那麼的軟弱。
既然離婚了,就該狠敲那個男人一筆,這樣也就不用在離婚後,依舊做著護士那種需要值夜班的辛苦工作,也不必為了他的培訓費而去做多份兼職。假如這樣,或許就不會因積勞成疾,而早早地離開了人世。
黎華覺得自己大約是很恨那個男人的,有多愛母親,就有多恨他。後來,男人開了自己的醫院,他也在演藝圈有了自己的地位,這時,多年不聯絡的男人卻寫信給他,稱他為戲子。也是從這個時候起,黎華下定決心和那個男人劃清界限,不再承認他是自己的父親。
可是,無論怎樣劃清界限,無論怎樣的不承認,也無法改變他和男人越來越像的這一事實。
男人沒有再婚,黎華也不止一次地在高檔餐廳碰到他,然後假裝陌生人一般擦身而過,每次,男人身邊都帶著不同的女人,遺憾的是,他也一樣。他常想,如果說弟弟遺傳到的是男人精湛的醫術,那麼他遺傳到的大約就是男人的多情了。
他不明白,結婚了卻又離婚,為什麼不能乾脆一開始就不要結婚。這世上,不是所有人都適合做一個丈夫,一個父親,例如他父親,再例如他。兩個人分開後,最後受傷的還是孩子——他寧可不要做父親,也不要做一個像男人那麼糟糕的男人。
他不是一個甘於寂寞的人,天王的魅力加上天生的浪漫使得他身邊從不會缺少女伴,即使不用他主動追求,也會有人前仆後繼。女朋友換過不少,他從沒有背叛過她們,也從沒有率先提出過分手,然而無論如何開始,到最後,她們都還是選擇了離開他。
黎華不是一個會強迫別人的人,更不是一個擅長挽留的人,他知道,他終究給不了她們想要的承諾,倒不如干脆點放她們離開,次數多了,也就慢慢地習慣了,至少,他還剩下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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