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夥留下的槍支,然後快速往回跑。
他已經聽到了草叢另一邊傳來的聲音,知道剛剛這邊的爆炸聲已經吸引了其他摩托車手的注意,雖然他現在手裡面有了槍,但別忘了他這個遊戲人物的強項裡面可是沒有槍法這一項的。
也就是說,他的槍法不能說弱,但也絕不算強,只能說是一般而已。
“可惜,那種能夠爆炸的迴旋鏢只有一個。”丁逸心裡暗自想道。
如果那種迴旋鏢多的話,他完全可以一個人剿滅這些摩托車手,不用太多,來個五個那樣的迴旋鏢就完全足夠了。
帶著幾支槍回來,丁逸跟其他三個人匯合。
“給,知道怎麼用吧?”把槍遞給他們三個,丁逸詢問了句。
三個人點點頭。
雖然他們只是高中生,不過美國人接觸槍械都比較早,一般正常收入的家庭,家裡面至少會有一把槍收藏,而一些富足的家庭,在郊外還會有屬於自己的度假屋,一般都會擺著幾把獵槍之類的,用來打獵。
像弗裡奇,很小的時候就摸過槍了,曾經好幾次跟隨父親去林中打獵,不能說槍法有多好,一般的槍械知識還是知道的。
倒是貝瑟尼,看她熟練的擺弄著丁逸遞給她的這把手槍,讓丁逸有些小小的意外。
似乎發現了丁逸正在看自己,貝瑟尼抬起頭說道:“怎麼,女孩子就不能喜歡玩槍?”
“我以為你只喜歡玩手機。”丁逸說道。
“那你可就錯了,我喜歡玩的東西多了。”貝瑟尼笑著衝他眨眨眼,話裡有話的樣子,讓丁逸好一陣哭笑不得,都這種時候了,她還有心情開這種玩笑。
第一千一百零四章:集市
“走吧,這地方我們不能久留,那些追擊我們的傢伙也不知道有多少人,雖然以我跟貝瑟尼兩人合力的話,對付十來個不是問題,但怕就怕他們的人數遠超我們的預計。”
丁逸這話,第一時間就得到了其他三人的認同。
他們也不想留下來拼命,誰都知道他們死了會復活,但沒人知道復活的次數究竟有多少,能不死自然是最好不要死。
“走!”
一行四人出發,他們十分的小心,幾乎是貓在草叢裡小心翼翼的前進著。
可就算是這樣,他們還是被發現了好幾次,要不是丁逸和貝瑟尼的戰鬥力驚人,就憑斯賓塞和弗裡奇兩個人的話,早就不知道死多少次了。
一路小心翼翼的前進,大概三個多小時的樣子,他們終於是擺脫了那些追擊者。
“先坐下來休息一下,斯賓塞你看一下地圖,找找看我們現在的位置。”丁逸回去檢視了一下,沒有發現任何追擊者的蹤跡,確定他們已經擺脫了那些傢伙,這才讓已經疲憊不堪的眾人停下來休息。
坐在樹下,弗裡奇伸手揉著自己的小腿肚子。
“我以為遊戲人物應該不會累才對。”弗裡奇嘴裡抱怨道。
“這裡雖然是遊戲裡的世界,但這一切都太真實了,會累也正常。”丁逸說著看向斯賓塞那邊,問道:“怎麼樣,找到了嗎?”
斯賓塞點點頭,手指著地圖上的一處地方說道:“我們的運氣不錯,這裡距離那片集市已經不遠了,大概再走一兩個小時肯定能到。”
“那就先休息十五分鐘,然後出發。”丁逸說道。
其他三個人也沒有異議。
為了能夠早點離開這個鬼地方,他們也願意拼一拼。
更何況,其實他們也不是那麼累,到底是遊戲人物,不是現實中真正的身體,疲憊感來的緩慢,去的卻很快。
坐著休息了大概有十分鐘的樣子,連剛剛最累的弗裡奇也都恢復到了巔峰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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