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零三章 上帝之鞭(第2/3 頁)
最大資源。
他們自己也要賣的。
都被奸商拐賣了,他們自己賣什麼?
所以執政公主殿下滿足他們心願,設立這個身份證制度。
這個制度真正區分了公民和屬民身份的不同,前者可以自由到任何地方哪怕遙遠的奧斯曼,然後做生意,開農場,開礦開工廠,不過後者目前還是受約束的。而身份證給予他們最大限度的保護,任何一個公民在這些地方受到傷害不被發現還好,一旦被發現,就是當地領主都要受懲罰,最低也得是交納鉅額賠償。
相反他們在當地犯法,這些土司或者羈縻指揮們是沒有執法權的。
他們只有對自己屬民的執法權。
而這些持身份證的公民只有布政使司有權處罰,哪怕是安西都指揮使司其實也是朝廷派去的文官才有對他們的執法權,都指揮使司同樣也沒有對他們的執法權。
最終楊豐給大明百姓向外開拓解鎖了一切限制。
武裝化有了。
法律保證有了。
治外法權有了。
甚至還有朝廷的各種補貼。
剩下就與他無關了,膽大想發財的就向外走,膽小想老老實實過日子,滿足於溫飽就行的就守著分給他們的田地待在家鄉,想過城市化生活的就進工廠,想過田園生活的就在鄉村。
而與此同時還有軍隊改革,裁撤衛所之後,保留五十萬現役。
這個數字足夠。
事實上五十萬都完全多餘,楊豐最初是想三十萬的。
三十萬排隊槍斃化的軍隊,這個世界上屬於碾壓一切了。
不過短時間內實現不了。
第一步還是五十萬。
但都指揮使司的軍戶不在其中,儘管他們同樣屬於正規軍,但他們是另外一個系統,朝廷直轄的相當於禁軍,都指揮使司所轄相當於節度使軍,而且也是軍餉制的募兵,只不過不是都指揮使發餉而是朝廷。然後這些衛所還有自己的土地,自己的工商業,實際上更像是武裝屯墾團,明朝的衛所本來就是武裝屯墾團。
而就在楊豐和小公主在京城展開醞釀已久的改革時候,朱棣在休整了一年後,在他的大帝之魂燃燒中,終於開始了他的第三次西征。
和楊豐那次是第一次。
掃蕩金帳汗國是第二次。
現在是第三次。
而這一次的目標,當然是君士坦丁堡。
北平州。
朱棣滿意地看著他面前集結起來的龐大軍團。
一萬燕王護衛。
一萬安西軍。
一萬北庭軍。
這些全是駝城化騎兵。
所以平均一名士兵一匹戰馬,兩頭駱駝,三萬大軍就是近十萬的戰馬和駱駝,這還不算充當食物的牛羊,雖然駝城擁有很強補給能力,但至少在可能的情況下,還是要攜帶大量牛羊,畢竟西域依舊地廣人稀。
牛羊速度並不慢。
如果騎兵不是急行軍,以遊牧遷徙方式一天走個四五十里的前進,牛羊完全可以跟上。
當然,這只是他西征大軍的很少一部分。
他以燕王節制西域,有權徵調西域所有都指揮使司和屬國,所以從東歐草原到兩河平原,從烏拉爾山到帕米爾高原的那些郡王,指揮使,藩屬國王,統統要服從他的軍令。而現在一道道軍令已經送往西域各大城市,所以接下來從西伯利亞到幼發拉底河畔,那些大明臣屬都要遵從他的軍令,派出自己地軍隊與其會和。
這當然也包括奧斯曼。
最終兵力……
“五十萬應該有。”
他旁邊的朱能說道。
“五十萬大軍攻一城,大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