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丟失的記事本(第3/4 頁)
時,凌泳沂被警方帶至審訊室。
毛淺禾和洪見寧已經提早到達,凌泳沂進門看到二人後,如常的清冷孤傲,稍一揚臉,算是打過招呼。
任煙生在凌泳沂之後進入審訊室,坐在她的對面。
“淩小姐,在我們的偵查員對你進行詢問的過程中,你說你是在3月1日的晚上9點左右從孔麗梅家裡開的,但是桃園小區外面的監控並沒有拍下你離開時的身影。在那晚的9點鐘以後,你到底在哪裡?”
凌泳沂極為坦然,“我確實已經離開孔麗梅家了。無論你問我多少遍,我都是這個回答。”
任煙生:“誰能證明?”
凌泳沂:“沒有證人。”
任煙生將物證袋裡的刻刀在她的眼前晃了兩下,“這是我們在孔麗梅遇害案的現場找到的,經過比對,刀柄處的指紋屬於你,刀刃上的血跡屬於孔麗梅。你是否曾經試圖殺害她?”
凌泳沂朝刻刀淡掃兩眼,“那是我的削筆刀,自然會印上我的指紋。我承認在3月1號的晚上因為一些瑣事與孔麗梅起過爭執,並用刻刀划向了她的手臂,但當時的力道根本不可能劃出太深的傷痕,而且在我離開之前,孔麗梅還在找茬罵我,咄咄逼人,精神頭兒好著呢。她的死與我沒有任何關係。”
任煙生:“你一共劃了孔麗梅幾刀?”
凌泳沂:“一刀,她不值得我多費力氣。”
任煙生:“劃完這一刀後,你做了什麼?”
凌泳沂:“離開孔麗梅的家。”
任煙生:“在我們的偵查員第一次對你進行詢問的時候,你為什麼沒有將這件事說出來?”
凌泳沂:“我忘記了。”
任煙生:“在你用刻刀划向孔麗梅的手臂之前,你和她之間發生了什麼事?”
凌泳沂:“我有權利不回答你這個問題。”
洪見寧拍了下桌子,“凌泳沂,配合警方的調查是每一位公民的義務,你老實交代。”
凌泳沂輕手拂過桌上的紙杯,晃動著杯中的溫水,“洪警官,你不用和我打官腔,我不想告訴你的事情就一定不會說出來,你不可能問到答案的。大不了你們扣押我24小時,24小時一過,我依舊回到工作室畫畫、吃飯、睡覺。”
繼續問下去也是徒勞無益,任煙生索性罷了,將凌泳沂暫時留在警局等待後續的調查。
在任煙生的辦公室裡,毛淺禾對他說道:“老大,我認為凌泳沂是犯罪嫌疑人的可能性沒有那麼大,在方才的詢問過程中,她很坦然的與我們對視,絲毫不慌張。如果她真的是兇手,大約也是慣犯,極少有新手具備這樣強大的心理素質,但如果是慣犯,又不可能在那麼明顯的位置留下兩處明顯的血跡。”
任煙生:“凌泳沂和呂珂潤這對‘姐弟’在許多問題上給出的口供都近乎一致,唯獨在支付凌瀚濤醫藥費和護理費的這個問題上,兩個人的答案截然相反。目前我們還無法判斷究竟是誰說了謊話,當然,也存在兩個人都說了真話的可能性,畢竟將醫藥費交到醫院的人是孔麗梅。也許她會對兒子說假話,謊稱那幾筆醫藥費全然出自於自己的錢包,在呂珂潤不知情的情況下,更加的加深了他對姐姐的不滿。”
毛淺禾:“可是孔麗梅為什麼會這樣做呢?”
任煙生只笑了笑,“當一個人還沒有足夠的能力與另一人對抗的時候,總會拉來一些無關緊要的人加入自己戰隊,試圖扭轉局面,讓自己和其他的人相信螞蟻可以絆倒大象。如果沒有孔麗梅的挑唆,這對‘姐弟’的關係大概也不會像現在這般惡劣至極。小禾,在一些時候,眼睛看到的未必是真實的,在下判斷之前,要先去了解這件事情背後的故事。”
辦公室外傳來敲門聲。
技術室的小李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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