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回頭(2)(第2/3 頁)
德不幸染病,臥床一年有餘。後延醫問藥,命是保住了。身子也漸漸空了。大夫說這都是陳友德青年時酒色過度,加之自宣德八年起一直苦心經營家業,身子已經空了。
陳友德身子日漸衰弱時,時常想起父親陳源臨終之前的交代,交代他一定要遠離顏三弟。說她是個不祥的女人。還要他多加提防顏三弟會有害人之心。也曾要陳友德休了顏三弟。如果實在不忍休妻,就要多點防範之心。古人云,人之將死其言也善。父親臨終的遺言深深地扎進了心裡。
已感覺到油盡燈枯的陳友德,念念不忘父親臨終前說的話,一定要將顏三弟是否與吳淳文媾和之事查個明白,好除去這個會威脅到兒子道生和妻子媛清生命的禍害。
原來,自從媛清自正統三年嫁入陳家,直至正統十年離世之前,陳友德對其恩愛有加,毫無浪子之態,二人相濡以沫,相敬如賓。特別是在其染病期間,更是日不離身,夜不寬衣地服侍著他。這也使得陳友德感受到自妻謝舒琴殞命後,再也不曾感受到的家庭之味。而顏三弟卻託言說屋中已有媛清日夜照顧,她插不上手,還要照顧兒子,極少對陳友德有所服侍。令陳友德悔恨起年輕時的放蕩不羈與不知事來,以至於雙親鬱鬱而終,結髮之妻謝舒琴殞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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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統九年季秋,身體已大有恢復的陳友德,放心不下家中的生意。便拖著尚未痊癒的身體開始忙碌起來。忽一日,陳友德假意說要上北平談一筆買賣,要離家數日。
顏三弟本就因陳友德長期臥病在家,已有許久不曾與吳淳文私會。聞得陳友德要離家數日,好不容易在煎熬中過了兩日,不見陳友德回來。想著陳友德是真的外出談生意。便找來了身邊的小廝,給吳淳文送了信去,要他夜裡如舊來相會。
早已被色字矇住心的吳淳文,也因久久未能尋得機會與顏三弟私會,心中早已難耐。這一接到了顏三弟身邊小廝的書信,頓時心花怒放起來。焦灼不安,期待夜色早點到來。好不容易熬到了天色已晚,他不及細心打扮就匆匆朝陳家走去。
已許久未曾私會的兩人,一個像山中餓狼,一個似林中野狐。你親我抱,你抱我摟。連寬衣解帶都恨時光太慢。一個甜言蜜語說著相思,一個濃濃蜜意道思念。
俗話說,世上沒有不透風的牆。多行不義必自斃。正當他們顛鸞倒鳳到深處,風雲湧動,疾風驟雨時,哐噹一聲,房門被人重重地踢開。一時間房門外亮起了數只火把。這一聲響可驚壞了房中的男女。顏三弟騰得一個起身,不小心踢到了吳淳文的命根,只聽得耳邊傳來吳淳文一聲尖叫,疼痛地在床上打起滾來。
顏三弟此時已被嚇去了七魂六魄,目光如死灰般地看著走進來的人。來人並不是別人,而是已經上北平談生意的丈夫陳友德。
陳友德雖已有計較,當真看到這一幕的他,臉色變得鐵青,本想要痛斥一番,見此情形已不想多言語,令家中僕人將二人扭送至衙門。交由衙門審理。
衙門裡,堂官高坐於堂上,秉著抓姦抓雙的原則,見跪地於堂下的男女,已然瞭解了所有情況。在經過一番審理後,堂官依據大明律作出判決,判處顏三弟和吳淳文鞭笞一百,流放嶺南蠻荒之地,永世不得迴歸金陵。
堂官宣判後,原告陳友德又提出要求,請求堂官對其滴血認親,為陳友德與顏三弟所生之子做親子鑑定。在古代,醫療不發達的當時,滴血認親成了最為合理也是最為可靠的方式。
堂官本欲出於倫理道德角度,無意滿足陳友德的訴求。但見陳友德隨後又說:“他懷疑與顏三弟所生之子乃是吳淳文之子。”
對於陳友德和顏三弟所生之子是否為吳淳文與顏三弟之子,在顏三弟心中早已有答案。因為,隨著孩子日漸長大,神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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