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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成為最高中央機機構,全國刑事警察行政上均屬於它領導。
海德里希將以上的兩個處納入保安警察總處,只把秘密警察第一處(行政和法律)分了出去,成為中央內政部的機構。保安警察總處下設四個處,它們是:
行政和法律處:處長是黨衛隊區隊長瓦爾納&iddot;貝斯特博士,地點設在菩提樹下大街72‐74號中央內政部。
政治警察處:處長是黨衛隊旗隊長海德里希&iddot;繆勒,地點設在艾伯萊希特親王大街8號秘密警察處。
諜報警察處:處長是黨衛隊區隊長瓦爾納&iddot;貝斯特博士,地點設在艾伯萊希特親王大街8號秘密警察處。
刑事警察處:處長是黨衛隊二級突擊大隊長阿圖爾&iddot;奈比,地點設在韋爾德爾市場5‐6號中央刑事警察處。
保安警察總處的成立,使一股前所未有的巨大勢力糾集起來,它迅速地控制和滲透到國家各個領域,並逐漸變成了凌駕於法律之上、不受任何約束的獨立王國。保安警察頭子海德里希實際上可以隨心所欲地擺佈德國人民的命運。保安留察的所作所為就是法律。可以說,從保安警察總處這個怪胎降生那天起,德國僅存的那麼一點法律就消失殆盡了。
在德國‐‐這座阿道夫&iddot;希特勒專制下的莽莽權力叢林中,海德里希的統治是不完整的,他雖然可以發布監護拘留令,但沒有掌管集中營。對此,他不能甘心。他多次向主子希姆萊建議把集中營交給他來管理。於是,繼1936年2月10日的秘密警察法之後,又產生了一些條例,它包括由秘密警察負責管理集中營的條例。但希姆萊對這位能幹的副手既賞識又心懷戒心,並不肯真正把集中營交給這位保安警察頭子。為了防止海德里希的權力膨脹,希姆萊抬出了西奧多&iddot;艾克這個達豪集中營的長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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