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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仙將他的發梢擺成扇子的形狀,學著戲臺上的公子哥,遮住了櫻桃小嘴,說道:「莫害羞,我也心悅於雲硯。」
周雲硯的無垢之魂極為純淨,若真心愛慕一人,便只容得下這一個人。
當初聽到周雲硯要成親,血仙唯一的念頭便是,誰要跟他成親,她便吞了誰。
實在聽不下血仙的肉麻話,周雲硯左手快速的捂住她的嘴。
語氣略帶嚴肅道:「睡罷!」
血仙大眼睛眨了眨,道:「周雲硯,你幾日未洗頭了?」周雲硯捂住她嘴的時候,頭髮不小心進了嘴裡,吃起來澀澀的。
周雲硯從血仙嘴裡將頭髮扯了出來,還好是黑夜,看不到他臉紅。
他心裡還想,他前日洗的頭髮,這麼快就有味道?看來明日路過溪邊得洗了。
身體不讓摸,臉蛋不讓碰,現在連頭髮都不讓玩了。
血仙想到了一個詞,特別適合周雲硯。
身嬌體貴。
接下來的日子,都在趕路中度過,過了俞燕山,就像過了一個分水嶺,氣候明顯的發生了變化。
血仙每日變小,窩在周雲硯的袍子裡。
風沙逐漸變大,周雲硯把她裹得嚴嚴實實的,生怕大風把她吹飛了。馬屁股後邊吊著的遁地虎,原來只是被馬顛,現在經常被風吹的來回搖擺,肥嘟嘟的身材,活活瘦了一大圈。
晚上扎帳,夜風有些冷,士兵們坐在火堆旁烤火。
「還有兩日吧。」
袁副將搓了搓手,望著月朗星稀的天空道。
他們這一次,雖說是護著周雲硯回京,其實也是跟著沾光回家裡看一眼。
周雲硯搓了搓手上蹭的灰,右手習慣性的按了按衣襟,血仙從衣服裡,像是回應他,推了推他的手掌。
「明日就把衣服換上吧。」周雲硯說道,端起土罈子,抿了口酒。
邊關的夜晚與京城邊上沒法比,越離近,晚上風越大,不喝點酒,在野外根本睡不著。因此每次路過俞燕山,周雲硯都會帶手下士兵吃一頓好的,再買點烈酒帶上。
「今早就備好了。」袁副將輕車熟路的說著,摸了摸身上的衣料子,感嘆道:「何時邊關也能吃飽穿暖就好啦。」
他們身上的這身短打,料子上乘,回京時穿剛好,但回了邊關,這身料子就可惜了。
黃沙地裡滾兩天,就跟麻布衣服沒什麼區別。
所以一接近邊關,武將們都會習慣性的換上粗布短打,天冷時外面套上皮毛和軟甲。
「將軍,你說這次那白花花的東西,能種活嗎?」袁副將所說的,是這次帶回來的細棉。
周雲硯也不知,邊關的土壤種什麼都難活,為了阻擋風沙,這些年守知縣種了不少樹,不能說一點用沒有,但效果甚微。
一場沙風暴,種的樹苗能死一半。
邊關不止缺吃的,還缺穿的。綾羅綢緞基本不用想,百姓們大多穿麻衣,就連麻的收成也不是很好。
動物皮毛雖然可以用,但量根本不夠。
所以這次他要來了細棉種子,死馬當活馬醫,種來試試。
邊關這個地界,連他們這一群大男人都得咬牙過,他懷裡這個軟乎乎的人兒可怎麼辦?
周雲硯想,不然就讓她回京吧。
他最初擔心,血仙會做出對他家人不利的事情,如今他的想法已經改變。
與其讓她跟著吃苦,不如讓她回京享福。家裡有祖母和母親,他很放心。
第14章 14、到邊關
夜晚回到帳子,血仙從他領口蹦了出來,一團粉蓉蓉瞬間變大,又成了讓周雲硯頭疼的那隻女樹精。
血仙等著周雲硯褪下軟甲,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