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狩獵(第2/2 頁)
他已經做出了決定,要買下《滅世》這本秘籍,這需要1000億元。
之前他和賈誼前往荒野區也確實殺了不少怪獸領主,不過那算是作為軍方的一員去出任務,畢竟他當時殺怪獸用的裝備都是軍方提供的。
殺死的怪獸雖然不會全部上交,但是得到的也比自己殺怪獸要少不少。
當然,林清宇倒是不在意,畢竟他從國庫裡面選的那幾件兵器論價值比區區幾隻領主級怪獸珍貴多了。
要是到宇宙裡面,那三件武器隨便拿出來一件,就能請人殺光整個地球的全部怪獸不帶眨眼的。
而且作為議員級強者,即使算軍方的一員,他也是有特權的,大部分情況下他都可以自由行動。
而他需要履行的義務有兩個:
第一、在他殺死的怪獸當中,每年有一定份額要低價賣給國家。
第二、在有行星級強者或者王級怪獸威脅到基地市的時候,出來保護基地市的安全。
除此之外,他有著最大限度的自由,無論是想要去荒野區探索,還是在基地市裡潛修都沒問題。
“我記得下午好像我申請的研究所就要開始調遣人員並且安排裝置了。”林清宇計算了一下,“那麼我就花一個上午的時間把《滅世》這本秘籍肝出來好了。”
於是他直接回到了家裡。
“爸,媽,我去荒野區一趟。”林清宇喊道。
“荒野區?你去那裡幹什麼?”鄭欣宜皺眉道,“你昨天不是才剛和賈首長去過嗎?軍方給你佈置任務了?”
“沒有,不過我有想買的東西,打算去殺些怪獸,攢點錢。”林清宇的語氣輕鬆,彷彿他接下來要做的不是去荒野區搏殺,而是去打工賺錢一樣。
雖然在林清宇看來,他去荒野區殺怪獸確實就是和打工賺錢一樣性質的行為。
“那是荒野區,小看荒野區是很危險的!”林猛也說道。
雖然他知道兒子已經比自己強了,但是聽到他要自己一個人去荒野區還是有些不安。
“沒事的,我的實力好歹也是議員級。而且我又不走很遠,下午就回來,我還得去參加研究所的啟動儀式呢。”林清宇說道,“而且作為一個武者,總不可能連荒野區都不去吧。而且我能夠飛,就算是王級怪獸,也追不上我的。”
聽到林清宇話,林猛和鄭欣宜互相對視了一下,有些無奈,畢竟林清宇說確實有足夠的實力輕鬆來往荒野區,但是他們也確實不放心。
終於,還是林猛最先開口了,“去荒野區可以,但是要記住,不要呆太久,下午就回來。”
“好,我本來就沒打算呆很久。”林清宇直接點頭答應。
他的飛行速度能夠接近五倍音速,上午去荒野區殺怪獸,下午把怪獸屍體搬運回來一點都不難。
在得到同意之後,他拿上鄭欣宜給他的一些藥劑,裝備上作戰服,直接飛離了基地市。
接下來,就是狩獵的時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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