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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一個問題:無論是透過自由戀愛,還是相親認識的,各位確定對方喜歡自己或者自己喜歡對方,是出於個人意志,獨立想法,還是因為對方送了兩件禮物,去了兩次高階餐廳,說了幾句從沒聽過的甜言蜜語,展現出來的家財和社會地位從而認為這樣的戀愛是不可錯過的呢?
這是一個先後順序的問題。一個人出於自我價值去愛人,和一個人透過愛人的價值來獲得自我,這是兩個看起來有些相似,卻是完全相反的概念。
林辰叄也不想說什麼受害者有罪論,但就是韓劇中的霸道總裁愛上我,女主暗戀三年的物件對她pua,坐在螢幕對面的我們也應該知道,就算是暗戀也該是有尊嚴的,如果自己都愛人卑微到了骨子裡,這樣的自己又怎麼值得對方喜歡,而對方竟然樂得自己如此卑微,這樣的人還值得自己喜歡嗎?
那些做著公主夢的人又真的有那麼蠢,這麼容易被欺騙?林辰叄只能說,愛情並不是使人盲目的理由,也不是粉飾自己想要得到然後抱有僥倖心理的藉口。
就在林辰叄走神的這會兒……
「之前你說對彼此瞭解不夠深,但是轉頭答應的比我告白還快……我承認我喜歡你是有我的目的,但是所謂喜歡,所謂愛情,不都是那麼一回事嗎?不是出於對神秘感的一種好奇與追逐,就是雙方都能得到好處的一種利益的交換。我只不過是過於坦率,將那些話在確定和你之間的關係之前就率先說出了口,乍聽起來很難讓人接受……」爾嘉肆在林辰叄身後喊,「但我相信我的喜歡比起你所喜歡的那個人不會差到哪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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