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軍隊(第1/5 頁)
這些人裡有東胡的,也有大月氏的,還有很多不知來自何方的。他們講著各種聽不懂的語言。
全副武裝的商隊,上千人,就像個小軍隊。遇到盜賊也能應對。
況且,能長期經商的,都是非富即貴,他們通常會和沿途的王公貴族交朋友,至少也會送厚禮。
所以他們這群人真有事也不會沒人管。
眼見前方到了一個部落,嬴風他們下馬休息,順便打聽摻駭的下落。蒙恬回信說沒打聽到。
嬴風覺得有意思。
如果真死了,回覆該是早幾年就斃命了。至少頭曼單于去世時就應該被殺了。可現在居然沒這樣的訊息,沒人知道這位王子在哪。
這就有看頭了。
“殺兄弟,在匈奴人眼裡,並不算什麼大逆不道。他們不像我們中原那樣講究禮法,也沒有什麼孝悌之說。”“兄弟相殘,父子相殺本是常事。小叔娶嫂子,哥哥納弟媳,甚至兒子娶繼母,都是尋常。如果冒頓真殺了摻駭,早就人盡皆知了。”
諸葛亮依舊敏銳。
“所以啊,我得親自來瞧瞧。”他們自稱是出來遊玩的。
此時,他們在一個小帳篷裡,圍著中央的篝火看歌舞,享受著帳篷內的暖烘烘的篝火,還有架在火上的烤肉。曉夢原本從羊身上切了塊肉給嬴風,可細細一看,有點嫌棄。“大人,這肉沒熟呢。”
“沒熟?怎麼可能,烤這麼久還沒熟?”嬴風接過來碟子,呵呵一笑。
確實,肉的表面已熟,還往外冒油,但裡面卻還帶有血絲。這讓嬴風想起了自己曾吃過的一道菜——“三分熟羊肉”不就是這副模樣?...
“嘿嘿,沒事,我們秦人吃飯豪邁得很,常用頭盔當酒碗,刀子割肉,大口吃喝。秦人的風格就這樣,我自然也不例外,給我吧,塵。”說著,贏風接過那塊還帶著血絲的肉,用刀子挑起來送入口中。諸葛亮和衛莊兩人也笑著,同樣用刀割肉吃。其實,像他們這樣的高手,很多時候是不必吃東西的。
在這裡,多數商旅都這樣,租個小帳篷,圍坐在篝火旁,觀賞中間的歌舞表演。
這裡的人不講究那些繁文縟節,尤其是在野外,天氣又冷,不論男女,都是一身衣服睡到天亮。就算擠在一個帳篷裡,也做不了什麼。即便能做點啥,大家也不在乎,因此也就沒啥稀罕的了。
觀看了好一陣子表演後,部落首領過來敬酒。
紫女解釋道:“主人,這是這裡的習俗。草原上的民族熱情好客,凡是經過這個部落的商人,哪怕是普通的小販,甚至草原上的流浪者,首領都會親自來敬一杯酒。喝了酒,大家就成了朋友。小部落靠這樣的方式結交各方人士。”
“原來如此。”贏風恍然大悟。
很快,首領來到贏風面前敬酒。
匈奴不落的人果然不同尋常,個個滿臉紅鬍子,笑得十分熱情。贏風也爽快,一飲而盡。首領連連豎起大拇指,又給他斟滿一杯,贏風仍舊一飲而盡。
三杯下肚,首領更是尊敬地將一隻手放在胸前,帶領眾人向贏風行禮。“草原上的規矩,能喝酒吃肉的就是英雄。在他們眼裡,您已是大英雄了。”“哈哈!”贏風大笑,回禮。不管何時何地,拍馬屁總是受用的。
這草原部落首領如此機靈,讓贏風頗為高興。
“這位年輕的英雄,少年英姿。不知此次光臨我們草原部落有何貴幹?”
“沒什麼特別的,我父親只是秦地的一個小商人。我喜歡打聽各地的風俗習慣,從未去過匈奴,這次特意來拜訪。”
贏風說得輕鬆自在,可惜他低估了首領的眼光。
首領一眼就看出贏風身穿的是上等蜀錦。
巴蜀遠在南方,自秦國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