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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卻一天天小資起來。
除了他對穿著講究起來,他對流行的事物似乎也有了興趣,他甚至對我們點評起城市多家酒吧和餐廳的格調,他還迷上了斯諾克。我就去留意毛亞亞,與鍾處不一樣,她好像安靜了不少,也與我們遠了不少。
有一天,湯麗娟指著毛亞亞拿著一隻小包,誇張地叫起來,喲,古馳,哪買的,好高檔啊。
毛亞亞眼睛裡有閃爍的光亮,我們聽見她得意的語調:好看嗎,上星期我生日的時候朋友送的。
我看著眼熟。我想起來了,上次我和鍾處去開會,那家公司送給我倆的禮物就是這種名牌包。
當我不懷好意地打量其中的微妙時,更多的細節也開始曖昧起來——我去鍾處辦公室交文稿,看到他的電腦旁多了一隻立體滑鼠護腕,一隻可愛的透明小豬,我知道誰買的,因為,她桌上也有一隻,只不過是小猴造型,因為猴是她的屬相。
有一天,我和老同學去格蘭酒吧。我上洗手間的時候,突然在拐角看到了他倆,我來不及躲閃,鍾處也看到了我,他向我招手,說,真巧,過來一起坐,我和小毛在談一個方案。我趕緊說,我同學還在那邊,他等會就要走了。我心想,真絕,一年前毛亞亞還頻遭鍾處的冷眼,如今他倆走得那麼近,天曉得發生了什麼機緣突變。我從洗手間回來後,對老同學說,我們換一家酒吧。看著老同學摸不著頭腦的樣子,我低聲說,我看到我領導和一位女同事在泡吧,誰知道曖不曖昧,但總是有些尷尬。
當我和老同學坐進了另一家酒吧時,我又多疑起來,他們看我悄悄走了,又會怎麼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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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其實,我心裡明白,我瞥見的那些細節,也許未必能說明什麼,生活中走得近一點也未必就能代表曖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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