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6,利益分配(第2/2 頁)
中的一小部分,但是這一小部分足以讓藍星的材料學實現大跨越式發展了。
在李明的協助之下,多種維修倉之中的合金材料的次級仿製品成功被研製出來,這些新型合金材料用途廣大,價值極高。
而關於這些研發出來的科技產品的應用和利益分配問題,新一輪的高層協商會立刻就展開了。
看著材料上那些新型合金的效能資料,各國代表們哪怕不是相關學科的專家,也能清楚的嗅到裡面蘊含的巨大價值。
這些材料都是能對現有的市場造成巨大沖擊的東西,裡面牽扯到的利益更是龐大無比,而且誰都知道,隨著前沿科技研究中心的解析和逆向工程的推進,這樣突破性的成果會越來越多。
到時候,那些原有的生產體系就會被這些新興科技給打的七零八落。
面對著巨大的利益,這次會議的爭吵激烈程度更甚於上次的關於強化改造軍團名額的爭奪,等到硝煙散盡,一份關於前沿科技研究中心的技術產品利益分配方案也出爐了。
方案之中規定,只要是歸屬於前沿科技中心旗下的科技產品,剷平的所有權都歸屬於edpa協議國家共同擁有,任何國家及個人不得私自佔有。
利益分配方面,除開對科研團隊及相關個人的利益分配之外,所有的相關利益都將按照各國在其中的佔有率進行分配。
做出相關成果的團隊及個人享有命名權和部分利益,但是沒有產品及相關技術的所有權。
簡而言之,就是誰能做出成果,誰就能得大頭。
相當公平合理的競爭方案。
討論完這些之後,種花家再次提出了關於李明的問題。
可以說,前沿科技中心的各項研發成果,都有李明的貢獻,那麼李明的利益,該怎麼算?
面對這個問題,其他人都有些不舒服,誰都知道,李明只是個旗號而已,他本人一直就沒怎麼關注過這些利益分配的東西。
但是種花家發言人這麼提了,誰也不好去進行反對,大家互相看了看,見沒一個敢當出頭鳥的,也就只能把這件事給確認了下來。
最終,分配方案之中加了一條:
藍星前沿科技研究中心的任何科研成果產生的利益,李明都享有其中的百分之五。
看上去佔比不大,但是真要算起來,李明一個人佔比就差不多和edpa協議組織的某個佔比最少的國家持平了。
一人比一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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