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人性3(第1/2 頁)
人性是善還是惡?
從小到大,我們學的東西都在告訴我們人性本善,然後我們對人性有一個定義:人是感恩的,是善良的,是有道德的。小時候的世界,大多數人都是完美的化身,例如我們的師生情,初戀情,兄弟情等,因為在那個時候,我們的任何關係,都涉及不到利益,所以不要被假象矇蔽了。當你進入社會後,你的關係開始涉及各種利益,你會發現他們的行為跟你所學的完全相反,朋友借錢不還、合作伙伴背叛、同事背後捅你一刀,兄弟姐妹爭財產,不管父母的死活,當他們的行為和你小時候學的完全不一樣時,你開始一次次被他們傷害,你的痛苦就來了。
換個角度思考,如果人性天生就本善的話,那麼三大宗教為什麼要設定那麼多規矩來約束人呢?比如佛教有戒律,不準殺生,不準吃肉,不近女色等。
如果人性真的本善,那為什麼要把三字經中的人之初,性本善奉為經典呢?國家為什麼要用法律來限制人的行為呢?所以我們要記住,人性不是本善,我們需要那些經典的道德書籍和法律,來共同維護社會的穩定。
我們要學會從基因中來看人性,當過父母的都知道,當父母的小孩還是嬰兒的時候,除了外貌比較可愛,我們就看不到善的影子,在嬰兒的行為舉止中沒有看到善,嬰兒的觀念很簡單:順我者昌,逆我者亡,嬰兒天生就是以自我為中心,嬰兒不會站在你的角度著想。只要嬰兒想要的東西,嬰兒就會去拿,嬰兒拿不到東西就哭,如果哭了還拿不到,就會哭得更大聲,直到拿到東西為止,嬰兒的思想是唯我獨尊,不需要任何人教導,嬰兒生來就有。
所以人性是本善還是本惡呢?我來告訴你,人性既不是本善也不是本惡,應該是本自私,任何人說的話或者是做的事情,都是為了滿足他自己的利益。
我再舉個例子吧,小明跟小美談了五年,但是這五年小明一直都不愛小美,小明只是沒有女朋友,反正挺無聊的,有個人陪伴也不錯,小明就勉為其難跟小美談戀愛。
換個角度想,小美深愛著小明,小明是小美這輩子最愛的男人,小美只要能跟小明在一起就會感到幸福,小明跟小美談戀愛的這五年裡,都是小美在照顧小明。小美可以為了小明可以走幾公里的路去給小明買雞,給小明吃雞肉,也可以為了小明省吃儉用,幫小明買想要的衣服,在這五年裡,小美為小明付出了一切。
五年後,因為種種原因,我們的愛情沒有支撐下去,我先提出分手的,這個時候包括小美全世界都在罵小明是個渣男,說小明不是男人,小美罵得更兇。
還記得嗎,我一年都不捨得買一件衣服,可以為了你願意買一個櫃子的衣服,還記得嗎,我為了給你吃上雞肉,去跑幾公里的路給你買,你真不是個男人。
我們從人性的角度來分析一下:第一:小明和小美相處了五年時間,小明是一點都不愛小美的,小美卻愛得小明死去活來,可以想象一下,小明和一個根本不愛的人待了五年時間,小美卻和他最愛的人相處了五年時間,顯然這五年時間,小明每天要面對一個根本不愛的人,是有多麼痛苦,而小美和他最愛的人相處五年時間,顯然她是最快樂的。第二:前面小美說他付出了很多,小美說走了幾公里路給小明買雞肉,在小明吃到雞肉時誰開心?誰難過?但對於小明來說,這不就是普通的雞肉嗎?誰去買不都一樣,小美看到愛人吃自己買的雞肉別提有多開心,小美認為付出都是值得的,無怨無悔。
我們要認清一個事實,這五年小美所做的一切,小明都沒有逼她去做,小美自願做的,小美為什麼會自願?因為小美為愛人付出了,她會感到快樂。注意這句話,她所有的付出可以讓她感覺到無比的快樂,所以從人性自私的角度來講,她所有的付出只是為了讓她自己快樂而已,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