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記錄線索(第1/2 頁)
躺平的日子幸福並難捱,春去冬來到了第二年二月,也就是慶觀二十年。
大地回春,樹枝上抽出新芽,早開的迎春花綻放枝頭,村後的北孚山鋪上一層淺淺的綠。
丁香一歲半了,能夠趔趄著走和跑,說話比四、五歲的孩子還溜,也更加雪玉可愛。
只有清醒經歷過“躺平”的丁香才知道,能夠行動自由和開口說話是多麼彌足珍貴。
在丁家二房人眼裡,這麼漂亮和聰明的女孩全省都找不出一個來,也應了丁持那句“百年難遇”。
他們生怕丁香被偷。她出門,至少要一個大人帶著,還要黑子陪著。
兩個小哥哥想單獨帶她出門顯擺?沒門兒!
丁家雖然在北泉村屬於第二富戶,但與第一富夏員外家的差距巨大,日子過得也節儉。在保證能吃飽的前提下,隔兩三天全家人才能吃上一次肉。
不過,丁壯和丁香每天晚上都有小灶,有時做點肉丸子,有時做碗豬肝湯,肉他們兩人吃,其他人能喝口湯就不錯了。
要是丁立仁吞口水的聲音大一些,多看兩眼碗裡的肉,丁釗就會瞪他。
家裡人的衣裳要穿幾年,或多或少都有補丁。兩兄弟的衣裳做得大,接了又接。只有丁香的衣裳沒有補丁,還都是用顏色鮮豔的細布或綢子做。
可以這麼說,丁香的福利比這個家所有成員都要好得多。
即使這樣,兩個小哥哥也沒有不高興妹妹。
丁立仁要跟丁立春爭吃食,但絕對不會跟妹妹爭。
丁立春就更不用說了,看到妹妹吃得香,他就像吃進自己肚子裡一樣美滋滋。他經常揍弟弟,卻捨不得動丁香一根指頭。
至於丁持,一年的時間真的用六十兩銀子翻到了一百二十兩銀子,又用一百兩銀子翻到了二百五十兩。
不過,到底丁持在做什麼生意,誰都說不清楚。丁壯和丁釗既為他高興,心裡又不踏實。
丁持並未分家單過,但他從小不在這個家長大,娶媳婦家裡也沒花什麼錢,他掙的錢就是不交公。丁壯自覺對不起這個兒子,也不好多管,要管人家也不聽。
丁利來小朋友當上了地主家的小少爺,更胖了,眼睛被肉擠得只有一條縫。
過年時,丁持破天荒地孝敬了丁壯二兩銀子,又十分大方地給丁香買了一根大金簪子。
丁香猜到丁持的想法,丁持是想跟有極旺面相的自己搞好關係。覺得買現在她能用的東西屬於白買,她不知道。而金簪子要留到她長大才能用,到時她會記五叔的情,富貴了不會忘記他們。
聽說丁持還孝敬了丁淑娘十兩銀子。
丁壯倒沒有慪氣。對於二兒子,他的確比妹妹少付出。他還猜測,就是孝敬這二兩銀子,也是自己沾了香香的光。
丁香對這個世界也有了一些初步瞭解。
雖然鄉下窮,但只要勤快肯幹,還是能吃上飯,餓死人的時候並不多。已經有了從番外過來的玉米、紅薯、土豆、黃瓜,聽說京城和省城還有做生意的西域胡人和高麗國人……
從這些方面看,國家整體國力不差,跟周邊國家的關係也不錯。
寧做太平犬不做亂世人,穿越到這個世界丁香還是比較滿意,也說明遠隔千里的皇上姥爺是個為老百姓著想的明君。
今天是二月初十,私塾休沐,早飯後丁立春跟著丁壯去了打鐵鋪,他已經開始學習打鐵了。
丁壯父子覺得他學習不好,以後只能跟著他們當鐵匠。
丁立春不願意,他的理想是當將軍,為此每天早上都自己蹲馬步練摔跤。
丁香自從會說話,就經常說些讓丁立春考武舉當將軍的話。小少年喜歡聽,可大人都沒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