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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思美酒佳餚,她卻連筷子都沒動一下,滿腦都是案子。
霍齊說,沈庭曾玷汙過他的妻子,後來他的妻子想不開撇下他和孩子投河自盡,他去找沈庭討要說法,沈府拒不承認,還將他打得人事不省,扔進山裡,若不是他命大,險些就餵了山中野狼。等他再摸回家時,孩子也不知去向。
因此,他與沈庭之仇不共戴天。這件事幾乎沒有別的人知道,山民都只道他是外地來的,也不問他的過去。
他謀劃許久,終於想到這麼個方法,勢必要把沈庭置於死地。
他知道沈庭常去照渠樓休憩,傍晚他就潛入後房,在沈庭常住的房間塞了紙條,而後迅速離去,等在茶坊。
沈庭果然赴約,他迷暈沈庭之後就將他綁了拖進茶坊,繩子上磨蹭的痕跡就是拖動時留下的,之後他蜷起沈庭的身體塞在茶櫃裡,以免有人發現。之所以要延緩兩日動手,只是為了製造不在場證明。
如果在沈庭失蹤的當晚就動手殺人,次日他再去開那扇門,他的嫌疑將會非常大,山民也會作證沈庭失蹤那天的傍晚開始他就不在家中,那便麻煩得多了。
所以,他緩了兩日,那兩日他照常在家,並告知鄰屋的山民自己次日清晨要去集市,夜半要出門打獵,並詢問是否需要給他們帶些東西回來。
有了人證在,他再下手引來陳肆和趙騫,動手殺人,次日假意路過,就不會有人懷疑。
至於為何不把繩子帶走,據霍齊說,只是當時慌張,把沈庭從茶櫃中弄出來鬆綁後就忘了帶走。
簡短的「忘了」兩個字,讓懷疑者無話可說,畢竟他們總不可能拿著自己的猜測去問嫌犯,既然能佈置這麼縝密的計劃,又為什麼會忘記帶走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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