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三個“陳述”(第1/2 頁)
兇手將現場打掃的非常整齊,一塵不染,甚至連廚房碗筷都擺放在原處,沒有絲毫損壞。
除此之外,房間裡沒有留下一丁點線索。
警方根據線索除了盤子裡的肉絲和盤子上有輕微的指紋之外,並沒有發現其他證物。
包括切下頭顱的兇器都沒有發現,除了廚房有一把菜刀,並沒有發現其他作案工具。
而盤子上的那些指紋通指向就是陳述。
包括鞋印、血跡、毛髮等等,只能確定這個房間內曾經死了十個人,加上陳述共十一人,並沒有第十二人痕跡!
開始陸凡一心覺得兇手就是陳述,陳述只不過是在裝瘋賣傻。
認為警方沒有證據確鑿他就是兇手,他可以繼續逍遙法外。
但隨著時間的流逝,他漸漸意識到事情不太對勁,因為警方找到的證據,都沒有實質性的證據能夠表明陳述就是兇手!
並且就在今天,他們得知了兇手的位置,本以為可以抓到了兇手,一定讓他,付出該有的懲罰。
然而,當他們抓住這個兇手後,他們卻驚愕的發現這個人竟然又是陳述!
第一,還沒有抓之前就已經有一個陳述正被他們所拘留了,而他離開公安局的時間則是八點十分。
透過監控下之前的“陳述”出了警局,就打了個車,而目的地正是現在這個“陳述”的家。
而陳述的家距離第二案發現場只有五公里。
第二,現在的這個“陳述”又在第二件案發現場的南靈街道的郊區附近出現。
如果他們是同一個人,而南靈街道的郊區,距離他們公安局有大概80公里,開車至少要一個小時,而他們開的警車,而是闖了紅燈,需要了半個小時,才到達現場。
警方也調查了所有地鐵,高鐵,所有能快速的交通工具,都沒有發現這個叫“陳述”的人資訊。
“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陸凡又忍不住拍了下桌子,看著眼前的陳述他實在想不透,這個陳述到底是哪兒冒出來的?
韓雪這時卻開口問向陳述:“你為什麼出現在第二案發現場附近?”
陳述沉默了片刻,隨後抬起頭來說道:“因為我在住在附近。”
“你出來幹嘛?”韓雪追問。
“我就出來買包煙,準備回家,然後我還以為是遇到什麼歹徒,想對我圖謀不規,然後這位警察叔叔上來就給我一腳,然後就被你們莫名其妙拉到這裡來了。”陳述回答著,有意無意看了下陸凡。
韓雪聽完,這話後,微微皺眉,似乎有所思考,因為這個話之前的“陳述”他當時也有這樣回答過她!
“好,既然你說自己出來買包煙,為什麼我們會在你身上搜到一把水果刀?”
韓雪接著問。
“我……我是一名外科醫生,平常喜歡玩刀,所以我一直有個習慣經常會隨身帶一把。”
陳述解釋著。
韓雪聽完,又陷入沉思。
她感覺他們有一個很重要的關鍵點遺漏掉了,或者說忽略掉了。
第一,他們在第一個案件時候就調查陳述的確是一名外科醫生。
年齡二十歲,並且還我市第一人民醫院最年輕的外科主任,雖然是副的,但也足以說明陳述的優秀程度。
並且他也沒有撤謊,他也的確是住在附近,他的住處就在南靈街道222號,是住在一個老城小區,裡面的監控早已老化,無從調查。
距離這個郊區大概10公里左右。
他們現在最大的疑惑的點就是,第一個“陳述”從公安局出去就打了個車回了家。
但派人去陳述的家裡也沒有發現他的蹤影,所以陳述肯定沒有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