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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都不是好東西,唱歌的更不是。
王亮告訴我。
我很直接地告訴他,我不是看見個把會唱歌的男人就暈得找不到北的女人,所以他不用擔心我愛上他。
&ldo;我鄙視丟下女人不管的男人。&rdo;絕對真心的話。
雖然鄭向南已成為我的ex,但他對我很好,過去是,現在也是。我欠他二千大元呢,能不覺得他好?再說那位有錢的同事,人家也沒說要怎麼樣,是我自己願意跟他出去。成年人要懂得衡量選擇的後果,不能把我的倒黴推他身上。何況他教我讀奢侈兩字,經過他,我從《女友》進入《時尚》階段。
對我來說,男人是個好東西。但是,唱歌的王亮不是好東西,這點我絕對贊成。
說著話我敏捷地摘下腳上拖鞋,向一隻小強飛撲過去,一下兩下三下,把它滅了。
&ldo;第一,你算女人嗎?bh得一般爺們都比不上你。&rdo;王亮收拾掉桌上兩隻碗,麵湯已經冷掉,飄著幾星油花。我和他,經過核計,買桶裝面不划算,不如買大包裝的,偶爾打兩隻雞蛋,又好吃又有營養。&ldo;第二,我沒丟下你不管。我特意請你吃炸醬麵,還餵你喝水。&rdo;
得啦,那面聞著香,吃起來死鹹死鹹。我喝了兩瓶水,用125升的可樂瓶。
我搬著手指,問,&ldo;紋身痛不?&rdo;
他回頭呲牙一笑,&ldo;痛啊,可痛了,痛得我沒哭出來。&rdo;
神經病,痛還紋啊,看都紋的什麼,五花八門的。果然,人家說愛打洞愛紋身的都變態。
他很文藝地說,&ldo;像你這樣的人根本不懂,心靈的痛楚遠遠超過肉體的。為壓制發自內心的痛苦,我們只好藉助於施加在肉體上能忍受的痛苦。&r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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