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緋紅之夜(三)(第2/3 頁)
便的囚服的上半身扔回房間裡,又撕開了囚服的褲腿處,避免被束縛影響動作。
脫掉他從某個鞋攤上用一小塊金屬換來的劣質至極的鞋子,霍姆斯光腳踩在地上。
這能讓他最大限度地減少行動時的聲音。
把遮住臉龐的亂髮撥到腦後,霍姆斯的眼神中只剩下了駭人的銳利和殺意。
他提起匕首,邁出一步,無聲無息。
天上的紅月照耀著,地上的獵人開始狩獵。
……
“嗯……嗯……?”
某個商會成員勉強睜開了眼睛,打了個哈欠。
看了一眼天空,還沒亮,自己還能再睡一會兒。
“嗯……醒都醒了。”他半眯著眼睛,胡亂伸腳找到了鞋穿上,拖沓著便鞋往外走去。拖鞋和地面碰撞的聲音在幽靜的環境中顯得格外清楚。
走到外面,他迷迷糊糊地解開褲襠,一道黃色的水流呈拋物線裝射出。
辦完事,抖了抖,他提上褲襠,用另一隻手擦了擦鼻子。
“呃,這什麼味道,還有點刺鼻……我吃什麼東西了……”
他的迷糊沒有持續太長時間,因為那個氣味是寫在所有生物基因裡的,只要濃度足夠,只要聞到,就不可能分辨不出來。
那是血的味道。
空氣裡有血的味道!
他猛地瞪大了眼睛,但他還來不及發出聲響,一把鋒利的匕首從背後插入,精準地刺入了他的脾臟。
這是用匕首刺擊最致命的部位之一,即便是心臟被刺穿,只要匕首不被拔出就還能撐幾十秒,因為心臟肌肉是人體最發達的肌肉組織之一,即使被刺穿也還能勉強工作。但脾臟被刺穿,即刻的大出血會在短時間內剝奪生命。
不過,這個晚上起床放水的傢伙不會死於脾臟破裂的大出血,他會死於另一種更直接的方式。
一隻大手從背後伸出捂住他的嘴巴,鋒利的刀刃在他的頸動脈上狠狠一劃,鮮血噴湧而出。
屍體被霍姆斯緩緩放倒在地上,血腥味更濃了。
霍姆斯甩了一下手上匕首的血跡,赤紅的瞳孔似乎帶上了血的顏色。
第七個。
他數著。
屍體被他拖到隱蔽的角落,隨後他又悄無聲息地離開。
黑暗中,只剩下一雙遍佈殺意的眸子和染血的刃。
下一個目標。
……
已清除二十四人,剩餘二十五人左右。
霍姆斯單手抓住上方的凸起,把身體懸掛在二樓。
他另一隻手裡握著一把剛從敵人的屍體上奪來的左輪,嘴裡咬著匕首。同時,他還在胳膊下面夾著一小包東西,這是之前發現的意外之喜。
沒有機會了,剩下的人最少都是三個在一起,霍姆斯做不到幹掉三人而不給他們示警的機會。
中轉站的佔地面積遠遠超過霍姆斯的想象,這裡不只是連通霍姆斯那邊的中轉站,也是附近所有商路、奴隸運輸的中轉站,外加樓層低,縱橫都有幾百米。
他手臂用力,翻上了房頂。
在這裡,他可以清晰地看到整座建築的佈局。
他看了看腰部掛著的一串鑰匙,這是他剛從某具屍體上翻出來的,就是先前那個想要拿槍解開繩索的傢伙。
霍姆斯把手伸到空中,再次確認了一下風的方向。
霍姆斯放下肩膀下面夾著的小包,一層一層地開啟包裝,露出裡面黑色顆粒狀的東西,一股硫磺的氣息撲面而來。
這是黑火藥,約莫有一公斤重。
這是霍姆斯在某個房間裡找到的,顯然是用來製作子彈之類東西用的,但現在它有了別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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