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1章 炫富!!(第1/2 頁)
買星星這種事兒其實已經不新鮮了。
不只是送給偶像的,還有人買來送給自己喜歡的人或者是乾脆以自己名字命名的。
與其說是買星星,倒不如說是買星星的命名權的一本證書。
是的,這是不受國際認可的買賣。
也就是一張公司發的證書自娛自樂而已,各國都是不認這種事兒的,在國際天文網站上也查不到自己名字的星星。
所以,花費並不貴,一顆星星二百五十塊錢就能買到。
有人說是騙錢,也有人覺得是浪漫,總之見仁見智吧。
但這次韓嵐和夏凝萱粉絲團眾籌購買的這顆星星卻不是這樣的。
亞盟成立之後,國際局勢邁入了新的時代,大國開啟了對宇宙的全新探索。
為了鼓勵太空探索,或者說為未來瓜分留下依據,燈塔國率先提出了對原有天體協議的修改,允許了私人購買天體,當然也包括了命名權。
包括華國在內的世界主要國家,都是締約國。
按照新的協議,協議生效之後,各國對於新發現的彗星、小行星預設獲得所有權,允許買賣,所得資金將用於該國的太空探索事業,具體怎麼個買賣法就看各國的規定了。
而星星的主人不只是獲得了該星星的命名權,也會獲得開發權,並且可以作為固定資產進行繼承。
但實際上,最後真正願意買星星的沒幾個。
一方面是價格太貴了,目前曝出來最便宜的一顆星星也要十幾億刀。物依稀為貴嘛,滿天繁星很多都早就被人發現了,新發現的可以用於買賣的星星確實不多。不可能再二百五十塊一顆就賣掉的,哪怕只有命名權也不會便宜。
但是,買它幹嘛?
說是可以獲得它的開發權,但協議簽署後各國最新發現的天體哪個是人類現階段能碰得到的?有生之年估計都夠不著它們。
而且在外天空飄著,說不定哪天就撞沒了呢。
就算未來真的有能力開發它了,但誰能保證上面的東西值這麼多錢?
有這個錢,買座私人島嶼不香麼?
所以對於有錢人來說,這種高風險幾乎零回報的事情他們是不會做的。
畢竟有這個能力購買的人,這點理智還是有的。他們本身的成就就足夠在歷史上留下自己的名字了,不需要去買一顆星星來證明自己的愚蠢。
而那些認為很浪漫的人,基本上又買不起。
開售以來,目前只賣出過三顆,一顆是燈塔國賣出去的,被沙漠土豪買去給國王命名了。
第二顆是歐洲賣的一顆彗星,買家是華國富豪,以仇家的寶貝女兒的名字命名的。
第三顆是華國賣的,這次就不是彗星了,掛了有段時間才被另一位華國富豪買去以自己過世的母親命名。
這次粉絲們送給韓嵐和夏凝萱的,是第四顆,將在喜宴結束後正式公佈出去。
不過按照華國的相關規定,這還不是獲得永久使用權,只有一百年的產權。一百年之後如果不續上,是會被收回去的。
所以粉絲們送給韓嵐和夏凝萱的這顆星星,也只有一百年的時間。不過一百年之後,倆人估計都已經作土了。
一百年的時間用於紀念他們的愛情,也足夠了。
百年之後,或許他們自己就變成星星了。
……
嵐萱星話題隨著韓嵐和夏凝萱婚禮結束也登上了國內外各大社交平臺的熱搜榜。
這是全球第四顆合法買賣的星星,也是全球首對擁有“天外資產”的明星。
噱頭很大。
粉絲們整齊地祝他們新婚快樂,媒體有的發文驚歎,更多的還是在怒批這種追星行為,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