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6、哥譚最大的秘密(第2/4 頁)
就比如,他在阿卡姆的時候,聽到最多的兩個名字。
蝙蝠俠,以及林恩。
曾經有那麼一段時間,受限制於資訊的匱乏和獲取資訊的難度,在不斷聽到的各種隻言片語中,喬納森一度以為,蝙蝠俠和林恩其實是一個人。
前者是代號,後者是姓名。
一如稻草人喬納森一樣。
可後來,隨著他被關押的時間越來越長,接觸的“病友”越來越多,喬納森還是憑藉著足夠多的時間和足夠精湛的演技,得到了一些有用的情報。
蝙蝠俠,在喬納森還是有名的心理學教授的時候,並不是一個被他關注的名字。
那只是一個穿著奇怪裝扮,妄圖引起人們注意的怪胎而已。
不然,這個傢伙為什麼總是出現在犯罪相關的報刊上呢。
這傢伙是個罪犯,僅此而已。
而當時喬納森對蝙蝠俠的“診斷”是:這是一個討厭孤獨,又享受孤獨。有能力遠離孤獨,但一直主動親近孤獨的傢伙。
真是怪物。
而進入到阿卡姆之後,喬納森改變了自己的看法。
他發現了更多有關蝙蝠俠的有趣的地方。
比如,極強的原則性。
阿卡姆有不少喬納森這樣的病人,而更多的,是被那位蝙蝠俠送進來的病人。
他們統一的特點就是,遭受了足以致命的毒打,但又偏偏沒死。
那個傢伙是有意這樣做的。
為什麼呢?
因為他在嘗試著對抗自己!在限制自己,壓迫自己!
喬納森幾乎可以肯定,蝙蝠俠在動手的時候,每一次,是每一次!絕對都是抱著殺死對方的想法去攻擊敵人的。
但是,他每一次都忍住了。
每一次。
強大的自制力,意味著他對抗的東西,那個源自他心底的東西,同樣強大,而又令人……恐懼。
蝙蝠俠,他在恐懼他自己……
得出這一結論的那天晚上,喬納森驚喜的甚至無法入眠。
那是何等有趣,何等怪異的存在啊。
藉由這樣的理論前提,哥譚大學曾經最出色的心理學教授,喬納森克萊恩先生,得出了另一個有趣的結論。
蝙蝠的造型,蝙蝠的標識,蝙蝠車、蝙蝠鏢、蝙蝠訊號燈、蝙蝠蝙蝠蝙蝠……
這種程度,已經不能簡單的說成是刻意了,這簡直就是在主動為自己打上思維鋼印。
可是,為什麼呢。
這個傢伙,這個橫行於哥譚夜空的惡靈,蝙蝠俠,好像對抗著的,不光是內心深處的自己,還有其他的東西。
他在恐懼的,還有蝙蝠!
蝙蝠俠恐懼自己,還恐懼蝙蝠!
天哪!這個世界還會有比他更扭曲,更有趣,更值得研究和享受恐懼毒氣的傢伙麼?!
…………
也就是從那個夜晚開始,從得知了一切的時候開始,和蝙蝠俠本來素無往來,也並無什麼仇怨的喬納森決定,蝙蝠俠,一定要死在他的手裡,一定要死在恐懼毒氣的籠罩中。
在一遍一遍的憧憬著自己殺死蝙蝠俠的時候會有多麼的有趣,會看到,聽到多麼令人震撼的場景,在一遍一遍的在腦海中演繹這場華麗的殺戮時,喬納森也逐漸接觸到了另一個人的情報資訊。
林恩。
不同於蝙蝠俠,蝙蝠俠的存在,很好被“同質化”的定義。
無論是那些統一重傷,但又統一不死的傢伙,還是他日復一日的對哥譚的“拯救”,亦或者他滿身的蝙蝠標誌,蝙蝠俠在幾乎所有的時候,都只是蝙蝠俠。
蝙蝠俠,只是蝙蝠俠,必須是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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