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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憑什麼打你。”
父親的這句極為普通的話,卻給了埃迪一個畢生受用無窮的啟示:犯了錯誤必須自己承擔後果,不可遷怒於他人,不可推卸責任,無論你是一個父親、老闆,還是領袖,即使你受到了傷害。
讓孩子在體驗中成長
“自然懲罰法”的另一層含義是:給機會去試試,例如孩子在天冷時一定要穿那好看但太單薄的衣裙,或在上體育課時一定要穿適合宴會穿的硬底皮鞋時,就讓他穿,結果必然是“太冷了”、“鞋太滑太硬不能在操場上跑,追不上同學”。這樣,孩子就會知道冬天要穿多一些衣服才不會冷,上體育課必須穿運動鞋。
很多年輕媽媽都有過這種經歷,媽媽想要制止小孩的某些行為,可小孩卻偏偏不聽,反而是“越制止越要去做”,讓媽媽很是苦惱。例如,有一杯開水放在桌子上,父母擔心它燙傷寶寶,會跟寶寶說:“別碰它,會燙傷的。”家裡有火爐、暖壺、尖利的東西,父母也是格外小心,反覆跟寶寶講:“別摸這個,會碰傷。”寶寶置之不理,仍依然故我。這時,可以試試自然懲罰的方法。
如果寶寶執意要拿盛開水的杯子,他根本不理解“燙傷”的含義,所以也不會理會父母的警告。那麼,索性就讓寶寶拿一下,他感覺到疼痛,會很快縮回手去,這時再跟他說:“燙著了吧?燙傷是很疼的,下一次要小心。”這樣,寶寶會把“燙”和疼的感覺聯絡起來,類似的盛著開水的杯子不會再去拿。當你再一次向他發出“會燙著”的警告時,他會想到“是很疼的”感覺。趨利避害是生物的本能,當寶寶真正感受到某些東西對他的害處時,他會自行迴避。書 包 網 txt小說上傳分享
第七章 隨時糾正孩子的錯誤(7)
兒童有時不一定能聽明白大人講的道理,當犯了錯誤後,家長首先的教育方法應是“自然懲罰”,當然,這種懲罰要控制在適度的範圍內,必須保證孩子不會受到大的傷害。
“自然懲罰”讓孩子在真實的感受中學習如何保護自己。這種方法可能比父母反覆的警告更有效。在孩子自主的探索中,雖然也會有磕碰撞傷,但他谷會學到很多保護自己的經驗。因此,父母不要過度保護、限制他的活動,否則,只會剝奪了他發揮本能的機會,或壓抑了自我保護的慾望,時間長了,寶寶就更加不能分辨危險情況,完全依賴大人的保護。
孩子有時會受傷,父母不必大驚小怪,提醒、警告、指導、幫助孩子處理傷口是必要的。只要不是十分嚴重,千萬不要因此限制孩子的活動,也不要給孩子一種受傷很可怕的印象。
孩子是在體驗中長大的,不是在說教中長大的。教育家陳鶴琴曾經說過,教育有一個原則,孩子進一步,大人就退一步,凡是孩子自己能做的,大人就不要替他去做。孩子進一步,大人退一步,孩子就長大了,這就叫成長,這就叫教育。自然後果懲罰法就是讓孩子去體驗,自己在體驗中進步。
家教故事
有個一個馬虎的小男孩,經常丟三落四。有一天,他回到家高興地對媽媽說:“媽媽,我們明天要去夏令營!”
媽媽說:“哦,是嗎?那你要把東西帶好呀!”
男孩說:“放心吧,我自己來準備,一定能準備好的。”
媽媽看到兒子開始把衣服、鞋子、水壺等東西收拾起來,當他收拾好了,他讓媽媽來看,以表示自己很能幹。媽媽過來一看,發現兒子沒有準備手電,而且衣服帶的也不夠。但是媽媽很有智慧,她只是提醒了孩子:“兒子,夏令營可是有晚上的活動,而且可能出去會涼一點。你自己再考慮考慮帶的東西夠不夠。”兒子信心滿滿地說:“你放心吧,我全都準備好啦!”媽媽不說話了。
兒子走了,過了幾天從夏令營回來了。媽媽問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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