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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人在緬甸境內經商、開礦、置業;緬甸今後關稅要與華夏議定;華夏商賈在緬甸犯罪當交給華夏駐緬甸使節審判”
“這是要徹底滅亡緬甸。”隨軍的廷臣們紛紛議論道。“決不能答應。”
格寧達內王面色漲得通紅,好半天之後才道:“緬甸可將欽邦交予阿拉幹、將上丹那沙林交給暹羅、將薩爾溫江以東交給蘭可泰,也同意將下丹那沙林交給華夏,但馬圭、勃生、勃固、大光諸省乃是緬甸根本,斷無割讓的可能;至於賠款、通商等皆可答應。”
格寧達內王的意思是漫天要價就地還錢,然而去而復返的緬甸使者卻帶來了華夏方面的最終答覆:“什麼,和平條件不能更改,好極了,這是逼緬甸與之決戰,來人,向緬甸各地頒佈命令,所有男丁必須立刻前來東籲”
儘管兵力是對方的數倍,但格寧達內王不認為自己有機會戰勝強大的夏軍,因此在國家存亡的時刻他準備傾力一搏。然而這位王者卻不知道,因為去年的大肆徵兵,緬甸各地已經處在了饑荒的邊緣,而已經嚐到了飢餓味道的緬甸男人怎麼可能在這個時候丟下嗷嗷待哺的妻兒去為他們眼中虛無縹緲的緬甸國家犧牲呢?因此格寧達內王的詔書下達之後,原本就風雨欲來的緬甸算是徹底陷入了不可挽回的動盪。
潛伏的風浪很快便激化了,武成二十二年二月二十日,緬甸實皆省瑞波地方的百姓拒服兵役並試圖隱匿不多的保命糧,結果遭到準備帶兵前往東籲的地方領主的殘酷鎮壓。訊息傳到曼德勒省,各地平民紛紛向寺院和王庭行政機構申訴,祈求活命的機會,但在前線吃緊的情況下,得到寺院支援的平民請願卻毫無例外的被緬甸官府拒絕甚至鎮壓。請願不成的百姓只好轉而策動暴亂,於是烽火一下子燃遍了整個緬甸。
平民的暴亂還引發了部分貴族的妄想,蒲甘地方貴族吳奈溫很快打出國王無道天下討伐的旗幟試圖在復辟蒲甘王朝,而那些離心離德的孟族、撣族、克欽、克倫等族的貴族、領主更是紛紛自立,風潮傳到東籲,甚至已經集結的王軍也開始分崩離析了。如曼尼普爾、加賈爾和賈因提亞等在華夏官方檔案中稱為大小盤盤地區的緬甸西部鄰國也聞訊趁火打劫,對緬甸西部及西北邊境實施蠶食。
眼見得王國即將傾覆,格寧達內王自是無法繼續強硬下去,於是再度遣使與華夏聯絡,全盤答應華夏的要求並祈求華夏出兵協助東籲王朝鎮壓緬甸各地的叛亂。
三月十九日,《夏緬宗藩條約》正式簽訂,華夏獲得了預期的勃生省、大光省及南勃固省和下丹那沙林地區的主權,並獲得了對薩爾溫江以西撣族土司及原雲南西部六慰地區土司的保護權。此外,華夏要求的其他通商、涉外法權也都得到了東籲王朝的首肯,並因為緬甸暫時無力支付總計一千五百萬貫的戰爭賠款和向華夏借貸四百萬貫軍費的關係,獲得了緬甸的海關關權,徹底掌握了緬甸的經濟命脈。由此,緬甸淪為華夏的半殖民地。
三月二十一日,在華夏的操縱下,東籲王朝又與阿拉幹簽訂《緬阿劃界條約》,將伊洛瓦底江以西的牙別、明登、邪南馬、敏巫、緬拉、地兊茂、帕東地區及欽邦南部地區劃給了阿拉幹;同日,緬甸又與暹羅簽訂《緬暹邊境條約》,將還在堅守的毛淡棉城及整個上丹那沙林地區交給暹羅,且將薩爾溫江中游的孟族、克倫族、克耶族土司的宗主權割讓與暹羅。
三月二十三日,緬甸又與蘭可泰達成《通商條約》,將薩爾溫江上游幹流以東的各撣族土司以華夏銀貫五十萬貫的價格出售給了蘭可泰。
至此,華夏與暹羅共謀對緬甸的第一次瓜分落下了帷幕,一度作為侵略軍的夏軍、阿拉幹軍、暹羅軍、蘭可泰軍也因此搖身一變,堂而皇之的成為達寧格內王邀請而來用於協助平息緬甸國內危局的干涉軍。
“我不能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