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初稿(已修改)(第2/5 頁)
足,他只是露出了一個淡到幾乎看不出了的微笑,道:“一切都結婚之後再說。”
其實他不是保守的人,主要是……
不知道為什麼。
每次看到這張臉,他都覺得——
好吧。
他自己也說不出是什麼感覺。
一切感覺都…太微妙了。
李小婉切了一聲,直接從遲嗣的懷中抽身離開,最終還不忘一直碎碎念。
她背對著遲嗣,眼神微暗。
果然,哪怕有這張臉。
也還是不行麼?
算算時間,江婉應該也差不多快要到了。
她抹去了那些盜墓賊的記憶,沒人知道墓室裡還有一具幾千年不腐的屍體。
這樣,就沒人能發現自己的不對勁。
忽然出現的原身,和已經陪伴左右一年的轉世,遲嗣到底會如何抉擇呢?
現在看來,還是原身江婉更勝一籌。
那如果……
她毀了江婉呢?
想到這裡,李小婉的笑容微微擴大。
但等到秘書轉過拐角的時候,她又恢復了剛剛可愛灑脫的模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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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島的錢不是那麼好賺的。
偷渡的人頭費,也不是那麼便宜。
江歌花光了身上所有的錢,還當了兩個星期的扒手,才帶著江婉偷渡來了港島。
來到港島的那一刻,她確實覺得自己要在這裡紮根,她覺得自己也要住進高樓大廈。
但是…
殘酷的現實很快狠狠地打了她的臉。
江歌,小學四年級,江婉,無文憑。
兩個空有美貌沒有文化沒有背景連港語都聽不明白的人,只能做最低階的妓女。
江歌當然咽不下心裡這口氣。
兩個人擠在十平米不到的小房間裡,就連上廁所都要去樓下的公廁。
就連租房子的錢,還是她陪了一天酒賺來的。
只是兩個人雖然過得貧苦無比,但總能傻樂。
“再苦兩天吧,兩天就行了!”
“我已經打聽到一份好工作,今天去面試,兩天後出結果,等有了工作,咱們就能換大房子了。”江歌對著江婉說道。
她每次都這麼說。
江婉知道江歌是在硬撐著。
“我也去陪一次酒好了,這樣我們不就能稍微寬裕一些?”
她扭頭對著江歌笑。
江婉已經來到這個世界一個月了,已經知道了這個世界的基本生存法則。
對於陪酒這份工作,她雖然知道為大家不恥。
可是江歌能為了她做,她為什麼不能為江歌做呢?
江婉的眼神亮晶晶的,內斂而又真摯的眼神就像是一張沒有被墨水浸染過的白紙,讓人看了就想欺負。
江歌無語。
但凡江婉別這麼單純,她說不定還能鬆動鬆動,兩個人換著做。
但是——
她狠狠地敲了敲江婉的腦袋,“你是不是傻啊!那是什麼好工作麼!?”
“我說了會帶你賺大錢,就一定會帶你賺大錢,不會讓你做那種事情的!”
江婉還想要說話,江歌卻直接背過身去,“行了行了,睡覺睡覺!”
黑暗之中,江歌的眼睛亮晶晶的。
她當然不是在氣餒,她可是以後要住進大別野的女人,怎麼可能氣餒!
她是在想,接下來到底該做什麼工作。
不得不說,江歌就是一身牛勁兒,吃了無數次癟,也還是不停地撲騰。
終於,她在大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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