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農場主生活(第1/3 頁)
在美利堅,從事農業的人,大約有200萬人左右。
這200萬人,卻能夠提供全國超過85以上的日常農畜產品。
玉米、大豆、小麥、牛奶、牛肉,都是來自於各大農牧場。
不僅可以滿足聯邦境內絕大部分市場,這些農牧產品還遠輸世界各地。
按照這個邏輯,外人想象中的美利堅農場主,一定過得特別滋潤,是富裕階層。
但真實的情況,這些農場主,很多甚至其實和天朝的農村生活一樣辛苦。
大部分的農場主和他的家庭,每天上午五、六點。
一家的勞動力就要起床開始工作。
通常較大的孩子,需要幫助父母餵養牛羊、雞鴨,父親則要給拖拉機檢查、加油,母親則要負責早餐。
待早餐結束以後,孩子們去上學,父親則開著機械在田間翻犁、播種、噴藥、灌溉、收割等工作,母親則要不停地擠牛奶。
如果不是農忙時節,家長還要去上班。
放學以後,孩子們還要繼續幫助父母親餵養家禽。
晚飯以後父親進行整理、檢查等工作,母親第二次擠牛奶。
這樣的繁忙一天有時直至到深夜,並每日不斷地在迴圈著。
這就是普通美利堅農場主的家庭日常生活。
大部分土地三百英畝以下,家庭經營的農場主家庭過的都是這種生活。
並非外人所想象的輕鬆自由,高度機械化不需要人力。
簡單來說,靠土地吃飯的農民,離不開艱辛的勞動力輸出。
只是相比較下,有較為完善的農業機械體系,還有很發達的化肥、灌溉體系,美利堅農民的生產效率非常高。
但再高也沒用。
因為天朝一個農民,沒有機械的情況下,一般照顧四到五畝土地。
而美利堅,因為有各種農業機械,還有完善的體系。
一個美利堅農民,要照顧五十英畝左右的土地。
當然了,在收入上,自然是美利堅這邊吊打天朝農民。
畢竟人均佔有土地的面積沒辦法比。
然而以上這些,都和亞伯無關。
他雖然是農場主家庭出身的德州人。
但是他家的農場,早在幾代前,就已經脫離了家庭經營的範圍。
在五十多年前,史密斯農場就已經註冊了公司。
這個公司運營了五十幾年,所以其實史密斯農場是一家“史密斯農業公司”管理下的土地。
簡單的說,他家已經算得上是大農場主。
比不上那些佔地幾萬幾十萬英畝的巨佬,但是也要比百分之九十九的美利堅農民的生活要好上不少。
這從史密斯農場,能夠僱傭五十多個農民就看得出來了。
當然了,規模大歸大,公司化歸公司化。
一些農場工作,亞伯小的時候,也是要做的。
並且他的父母,也是農場工作的兩把好手。
艾米莉·史密斯女士,甚至是塔蘭特縣剃羊毛比賽的多屆冠軍
只是沒有像普通農場主家庭那樣,過得那麼辛苦罷了。
因此當亞伯回來時,他的父親亞歷山大·史密斯。
正在農場狗舍裡,和幾個農民工人搭建新狗房。
史密斯農場有180多條狗。
這麼多的狗,大部分都是牧犬。
正常情況下,
一條被培養出來的牧羊犬或者牧牛犬。
可以看管大概30-40羊,或者20頭左右的牛。
配合牛仔,100條左右的成年牧犬,已經可以照顧3000-4000頭的牛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