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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自取其辱嗎?
寵物?那他還得向這位修復師解釋,為什麼貓可以變成人類,太麻煩,沒必要。
家人?沒有血緣關係,也不在同一個戶口本上,怎麼算得上是家人?
那就只剩朋友了,時斂忽然自嘲地笑了,他和封惟同居了這麼多天,面對外人的詢問,他的身份竟然也只能算得上是,封惟的朋友。
於他而言,封惟是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一個人,是他喜歡的人,可惜他還沒向封惟挑明心意,只不過,那些被燒燬的信件……封惟顯然還忘不了那位不告而別的初戀,那他還有挑明心意的必要嗎?
可能封惟就真的把他當成了一隻小貓,把他們之間的關係簡單地定義為人類和寵物的關係。
“喂?聽得見嗎?”
“……我是封惟的朋友。”
“好,那麻煩您把我剛才的話傳達給封先生,因為封先生和我再三強調過,這些信件很重要,請您千萬不要忘了,當然,我也會再挑時間給封先生打電話的,不好意思打擾您了,再見。”
“再見。”
時斂結束通話了電話,失神地坐回了陽臺的吊椅上。
他抑制不住地想,那些信件上,寫了什麼呢?
等等,剛剛那個修復師是不是還說,拍了照片!
時斂急忙拿起手機,又失望地放下了,接電話是不需要鎖屏密碼的,可是檢視微信需要密碼,而他不知道密碼。
四位數字……密碼會是什麼呢?
時斂靈光一現,輸入了一串數字——
竟然真的解開了!
密碼是0405……
時斂指尖顫抖地點開了這些照片,他終於看到了那些被燒燬的信件,看到了其中的隻言片語——
【白默,還記得我們在孤兒院的那段時光嗎……不好意思,我又忘記你說過,你什麼都不記得了,那我就慢慢講給你聽,我還記得。】
【你送給我的腕錶,我很喜歡。】
【我把你給我設計的簽名列印在新名片上了,特別好看,就是認不出來這兩個字是“封惟”,不過也沒關係,如果能認出來的,那就不叫簽名了。】
【過幾天,我就要去一趟郢江,去辦我獨立以來的第一個案子,聽說這個王總還挺難纏的,我希望他不愛喝酒,希望一切順利。哎,都怪我手速太慢,沒有搶到第二張機票,不然你就能和我一起去郢江旅遊了,不過這個王總人還挺大方的,律師費分階段收,我現在已經拿到一筆錢,交完房租水電,竟然還剩下不少,所以我打算給你準備一個禮物,要不要猜猜是什麼?看看我們是否心有靈犀?ps:我也知道你很討厭分別,我也是,我會盡快回家的。】
時斂怔怔地看著這些文字。
被遺忘在記憶角落的細節,在這一瞬間,爭先恐後地浮出表面。
——“不要再離開我了。”
——“所以你還見過別的貓妖。”
——“初戀突然離開了,不告而別。”
——拍立得裡的白貓,黑板上的簽名,“happy birth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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