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結婚證到底是你P的還是我P的?(第1/3 頁)
時銘小時候被人販子抱到湘南一帶,然後賣給了湘南一座小鎮上的夫妻。
那對夫妻起初對他還算不錯,但後來生下自己的孩子後,就開始不待見時銘了。
夫妻倆本就不富裕,養兩個孩子實在捉襟見肘,雖說沒有棄養,但也時常讓時銘吃不飽穿不暖。
他就是在那個時候遇到的喻黎,一個活潑開朗、總是帶著笑的小男孩兒。
“你又被你爸媽打了?真慘,幸好我沒爹又沒媽。”
聽見前一句,時銘想打人,可聽見後面那句,舉起來的小手卻停在了半空。
五六歲的時銘有些好奇地眨眨眼。
小孩子的世界太簡單了,簡單到很輕易就被朋友跟親人佔滿。
所以在他們眼裡,跟朋友或者父母吵架,那都算得上是天大的事情。
而沒有父母簡直是叫人丟臉又叫人難過,是會被同齡人狠狠恥笑的。
時銘不明白怎麼會有人笑著說:“幸好我沒爹又沒媽。”
他怎麼可以笑得出來?
這個人的腦子好像不太行。
——這是時銘對喻黎的第一印象。
因為住的近,就隔著一個小巷子,所以兩人漸漸熟悉起來,並且成為了很好的兄弟。
那時候的時銘還是個比較沉默乖巧的性子,不像現在這樣脾氣暴躁,而喻黎則調皮搗蛋,沒少帶著時銘幹些上房掀瓦的事情。
然後拉著他穿梭在小鎮裡,躲著身後那些拿著掃把破口大罵追趕著他們的大人。
他像只溫吞安靜的貓咪,喻黎像只活潑歡快的小狗,兩人就這麼打打鬧鬧長到了八歲。
八歲的時候,撫養喻黎的外公去世,喻黎也跟著消失不見。
從此時銘就失去了唯一的朋友,性子也更加沉默起來,小鎮上的同齡人都不大喜歡跟他玩。
一直到十二歲那年,他的親生父母找過來,把他接回京城。
本以為會迎來幸福美滿的生活,但父母卻已經領養了另一個孩子,並且給了那個孩子無限的疼愛。父母讓他喊那個孩子哥哥,時銘很聽話地喊了,但卻換來那個哥哥無止休的哭鬧白眼。
“我不要弟弟!他才不是我弟弟!他就是個野孩子!”
然後被推下水,發了一場高燒。
連燒了三天,陪在他身邊的都只有家裡的管家,從頭到尾沒有看到父母。
也就是從那一天起,時銘就徹底想明白了。
要麼死,要麼瘋。
這世上沒有人會心疼他。
“哭!你還有臉哭!草包廢物垃圾!你就是個被撿回來的野孩子,霸佔我爸媽十幾年,你還好意思哭!”
“看什麼?罵的就是你!”
“呵,只會考鴨蛋的廢物!”
這一次動手,時銘直接把那個所謂的哥哥打的鼻青臉腫。
不出意外被父母訓斥了,但他沒有半點傷心,直接一口咬在他爸的手上,咬的鮮血直流,然後推開人群瘋跑。
後面是追著他的傭人。
他穿梭在宴會廳裡,將他父親的生日宴攪的天翻地覆,一邊跑一邊砸,將逆子二字發揮得淋漓盡致。
雞飛狗跳,狼藉滿地,他在轉身的時候,撞見了一張熟悉的面孔。
那張面孔在起初的詫異與茫然之後,露出了記憶裡燦爛如暖陽的笑容。
是好久沒見的喻黎。
緣分就是如此奇妙,四年分別之後,一個成了時家的二少爺,一個成了喻家的三少爺。
都是家中如履薄冰的地位。
不同的是,喻黎依舊還是那個會笑著說“幸好我沒爹又沒媽”的沒心沒肺的他。
活潑、開朗、似乎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