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部分(第2/4 頁)
給自己灌輸好正當理由,孟穎臻挺起胸口,理直氣壯的在書房內摸索,她環顧四面書牆一遍,毫無斬獲之後才走向
她拉開鏤金沙發骨董椅坐下,將公文夾順手放在桌上,伸手拿起桌上的龍形碧玉紙鎮,把玩了一會兒又放回原位,猶豫片刻才拉開主抽屜。
沒有色情刊物,沒有可疑物品,而且裡頭的東西井然有序,都是各類檔案或收據,印章與鋼筆之類的文具用品。她有些氣餒,卻又感到一陣心安,遂又拉開兩側的抽屜二巡視,但是偷窺的刺激與興奮感己經沒先前濃厚。
當她準備合上左側最後一格的抽屜時,漫不經心的目光突然掠過一本深咖啡色的牛皮筆記本,她不假思索探出手拿起。
拿在手上她才看清楚,這不是筆記本,而是日記。深咖啡色的皮革表面己經略舊,邊角微微卷起,開口處的摺痕深得使皮革產生裂痕。
偷看別人的日記,絕對是一個毫無道德感可言的人才會做的事,她不能這樣做,絕對不能。
孟穎臻深呼吸,打算將日記本塞回敞開的抽屜,但就在這時,一張夾在裡頭的紙掉落在地上,她愣了一下才伸手拾起。
紙張是對摺的,透過模糊的透影,可以看出那是一張畫。
既然沒有文字,應該不屬於日記的一部分吧?她替自己偷看的舉動合理化。
她翻開那張紙,然後徹底愣住。
那是一張肖畫素描,用炭筆描繪出烏黑的長髮,細眉大眼,巧挺的東方人鼻頭,微笑的唇,組織成一張她熟悉的女性臉孔。
就是她。
這張素描是在畫她,好久以前的她,大概十八、十九歲左右。
她的眼神從驚訝變成溫柔含笑。原來黎湛很早以前就注意到她,這也解開了為什麼他會喜歡她,甚至衝動與她結婚的原因。
孟穎臻心口暖暖的,又微笑欣當了素描片刻才重新將紙對摺,但是就在準備塞回日記本時,她又將紙抽出來,翻開,震驚的目光落在左下角的英文落款。
艾德格AUG。2006紐約——
畫下這張素描的人不是黎湛,而是黎之浚。
這個重新洗牌的認知,衝擊著她的心跳,她一度快喘不過氣,單手緊按住胸口。
黎之浚為什麼要畫下她的素描?他討厭她不是嗎?只要碰上她,他總喜歡羞辱她,或是拿她的格格不入開玩笑,他在所有人心中是王子,但是面對她卻像個勢利的混蛋。
這不是黎湛的日記,而是黎之浚的,但為什麼會在黎湛手中?
她發現自己的雙手無可自抑的在顫抖,她將日記攤在腿上,震驚未定的目光陷進文字之海。
我看見她了,她就像闖進異世界的愛麗絲,那件水藍色禮服很美,但是跟她不襯,她的膚色合適淡粉色,她根本不曉得該怎麼樣讓自己變得更美。
……
按照慣例,我走過去羞辱她,笑她是剛從大賣場的試衣間離開,告訴她這個派對的主題並不是廉價的美與醜,她氣瘋了,要不是我站得遠,她一定會將酒潑到我的身上。
她還是學不會虛偽,總是輕易的流露出原本的性格。
派對上所有人都戴著面具,只有她不會。我喜歡看她生氣的模樣,好真實,尤其是她瞪著我的樣子,那代表了她眼中只有我,我喜歡。
喜歡又有什麼用?我不能擁有她,永遠也不能。她是一個笑話,眾人茶餘飯後的話題,她靠著她母親的緣故才能踏進上流社會,她的出身不夠高貴,她只是約翰·艾爾卡特的繼女,頭上的皇冠是銅製的,她配不上我。
我不能喜歡她,不能愛上她。除非我想毀掉一切,放棄我現在擁有的,以及將來可能繼承的,否則我最好離她遠一點。
……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