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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導他自己把說事發經過說出來,不過他所說的版本與劉新說的有不少差別。首先,他對郭婷等人的事全不知情,也不認識關沛,甚至連郭妍也不認識。其次,他之所以會做這種非法勾當,純粹是為了滿意郭婷在金錢上的需求。其實他並不是不知道郭婷在外面有很多男人,只不過他以為只要能賺到很多錢就能讓郭婷只愛他一個。還有的就是,他本來已經不想再做這種事了,因為他在出事前就經常做惡夢,夢見被他燒掉的屍體找他復仇。在出事當晚,他就已經跟劉新約定,那是最後一次,做完之後就不再做了。
梁錦在醫院裡住了個把月後,已經基本康復了。不過我最後一次探望他時,他卻一再問我郭婷的情況。他顯然仍很關心郭婷,雖然他已經知道對方是利用他,雖然跟他同樣中了符咒的人都一一清醒過來,甚至為求自保指證郭婷,但他仍然關心他的妻子,處處維護她。
離開的時候,我碰見了許場長,便隨口問起火葬場的情況,他神神秘秘地把我拉到無人的地方才跟我說:「我要是把你們的調查結果直接告訴大家,火葬場不關門才怪。小梁把活人推進火化爐燒死,讓人一聽就起雞皮疙瘩了。所以我跟大家說,是小劉勾引小梁的老婆,這對jian夫為了能繼續鬼混,故意把小梁嚇瘋的。雖然大家都半信半疑,不過總算混過去了。」
我跟他說,小梁雖然是被人利用,但終究是犯了法,可能要坐牢。他嘆了口氣說:「都怪我不好,他父親臨終前把他交給我照顧,我卻沒能看好他。不過你放心,我雖然不是什麼大人物,但好歹也有點關係。讓他在醫院多待一陣子,我再去疏通一下,應該能以精神病為由混過去。」
或許,在這宗案子裡除了死者之外,受傷害最深的人就是梁錦。
二
梁政於廳長辦公室內向廳長匯報案件的處理結果:「除了郭妍之外,其他同案犯人皆指證郭婷是集團首腦,死刑是跑不了的。李淦林、蘇齊及關沛直接參與竊取、運送及販賣人體器官,以故意殺人罪處理。除了李是香港人,處理上有點麻煩外,其他二人基本也是斃定了。
「劉新及梁錦都犯了毀滅證據罪,而且劉新還犯有辱屍罪,情節嚴重,判個五、六年是起點,可能得坐上十年。而梁錦是被人利用,而且還患上精神病。雖然知道他已經康復,現在只是裝瘋賣傻,不過也情有可原,暫不收押。而郭妍只是負責把受害者帶酒店並下藥迷倒,沒直接參與竊取及販賣器官,大概也就判個一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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