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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也不想見光。
出門連牽手都很好,心裡的憋屈我只能在床上討回來,只有在兩個人的時候,她才會很熱情,熱情到讓我感到安心,忘掉平日裡的不愉快。
她在我身邊的時候我就不會胡思亂想,但當她去工作的時候,只剩我一個人的時候,腦子就不受控制走向悲觀。
她愛我嗎?
如果愛我,怎麼會不解釋捨得我亂想呢?
如果愛我,怎麼會明知道我在生氣還不願意理我呢?
如果愛我,怎麼會天天天天忙工作忽略我的存在呢?
這個問題漸漸縈繞在我心頭。說情話的是我,告白的是我,想親熱的是我,離不開的也是我。那她呢?
事事都順著我在走,她真的想要嗎?
在我沒想通這個問題之前,我就意氣用事傳送了分手簡訊。
原本是想刺激下她的神經,看看她到底在不在乎我,結果,女朋友就這樣被我幾個字發沒了。
我的煙煙吶,真是狠心。
煙煙,愛一個好可怕。
後來自然是冷靜之後無數次後悔,可我沒了向前的勇氣,她既然也沒回復,估計也對這段感情沒了牽掛。
也罷,她也不用擔心哪天被爆出跟同性的戀情了。
身上的戾氣越來越重,跟家裡也越來越不對盤,吵過幾次之後乾脆破罐子破摔,帶了女同學回家,跟媽媽說,媽,這是我女朋友。
然後我就被打包扔出來了,二世祖的生活突然就變成需要哥哥偷偷救濟的落魄貴族。
真爽!
家裡都知道自己的性取向,出門更不會在乎別人的眼光了,牽手擁抱都不再怕的。
可惜,想親吻的人也不在了。
我花了好幾年來接受這個現實,承認自己的失敗和幼稚。
同性婚姻法透過的時候我讓直播間的小主播都在背景插了彩虹旗。
可惜,想結婚的人早不在了。
想她的時候就只能看她的劇,以前不喜歡她這個職業,卻因為她是這職業才讓我有看到她的機會。
暗暗罵了無數遍劇裡的男主角,你是傻x麼,這麼好的女人,溫柔嫵媚,可愛俏皮,你還要作你還要喜歡別人你還要傷她心!
罵來罵去,倒是經常把自己給罵哭了。真是可笑。
僵了幾年,在婚姻法透過之後家裡也有了鬆動,我能回自己家了,也就是說,能再光明正大跟煙煙見面了。
不是報紙電視,是真正的大活人,也不需要別的由頭,不需要絞盡腦汁,只是在日常小聚中說不定就能再次看到那個心心念唸的人。
在我還沒展開行動之前,就有了絕好的機會,媽媽安排的相親物件就是我的她。
看到她的時候,除了驚訝之外更多的激動。
與她對視的那一眼,推翻了好幾年的過往。哈,以前說服自己的祝福話語根本就是放屁!她怎麼可能接受有另一個人得到她佔有她看到她能滴出水的一面。
我要追她,在一起,追回她。
她的煙煙,兇巴巴揪耳朵的動作都讓她無比懷念。
煙煙視角:
「我愛的人,是我的愛人。」
何其幸運。
她不知道我在拍戲的時候睡眠很淺,尤其是臨近快起床的時候,一點點動靜都可能會讓我醒來,所以她偷偷摸摸伸手拿戒指,甚至輕輕掰開小盒子的聲音我都聽得一清二楚,以至於她翻身過來給我戴上的時候,我都一直在黑暗中觀察她的表情,但她沒看到我嘴角的笑意,我亦沒瞧見她得逞的嘴角。
知道她想結婚,但沒想到她一直鍥而不捨。
她拉著我的手,把另一枚戒指放到手裡,自顧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