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離去(第1/2 頁)
晚八點左右,小叔一家也帶著奶奶回來了。
在江父三兄妹中,除了江父在農村生了三個孩子以外,無論是姑姑還是小叔,都只生了一個兒子。
小叔的兒子名叫江羽,比江楓還要小三歲,剛讀完大一。
很顯然江羽已經從父母那裡聽到了江楓這位堂哥在做媒這一塊的輝煌戰績,一回來就纏著江楓問東問西,不知道的人還以為他要輟學當媒人了呢!
父輩們坐在一起,話題基本集中在江楓與崔遠的身上。
江楓就不用多提了,大學畢業後回來不到一個月時間,就賺了幾萬現金以及價值一萬幾的禮品,而且還是當媒人賺到的,哪個親戚聽到不得拿出來議論一番啊!
而崔遠則是因為帶了女朋友一起回來,這同樣具備天然的話題性,因此大家議論的焦點自然少不了他。
柳豔和江楓買酸料回來後,就聽從江楓的建議,藉口不舒服回房間休息了,總之儘可能的避開與崔遠的接觸,等明天回深市之後再跟他攤牌。
當晚,因為姑姑破天荒的回來過七月十四,多年不見的三兄妹,一直聊到凌晨一點左右才各自回去睡覺。
……
次日。
農曆七月十四,傳說中的鬼節。
整個龍山村家家戶戶都在殺鴨祭祀祖先。
至於鬼節這天為什麼要吃鴨,這裡有個非常有趣的說法,說在七月十四這一天,老祖宗要回來探親,但到了奈何橋時才發現沒有船,無法過河。
於是,在陽間的人們就在那天送些鴨子下去,讓鴨子游泳把他們帶回來。
當然,這種充滿神話色彩的傳說當不得真,實際上最接近真相的,應該是因為這個時節的鴨子長得膘肥肉滿的,正是最好吃的時候,所以大家才會殺鴨過節,再一代代傳下來形成了如今的風俗習慣。
青河鎮這邊應節時辰是中午,殺鴨祭祀過祖先後,就開始做午飯。
江楓家殺了兩隻鴨子,都是十來斤重一隻的大鴨子,往年的七月十四即便小叔一家都回來,殺一隻鴨子也足夠吃了。
不過今年姑姑她們也在,江母就大方的殺了兩隻鴨子。
這可都是江母自己養的土鴨,那味道可不是外面賣的飼料鴨能比的。
在龍山村,鴨子最常見的做法一般有四種:
一,白切鴨。
二,煮鴨粥。
三,薑絲炒鴨。
四,清補涼燉鴨公湯。
江家今天除了鴨粥沒煮以外,其它三種做法都安排上了。
那味道真是誰吃誰知道,就連崔遠這個富二代,都吃得讚不絕口。那種來自於原材料的肉香味,是大廚都沒辦法用調料給調出來的。
中午喝的酒是僅剩的那瓶價值三千多的茅臺,小叔一家離得近,經常能見到,但姑姑嫁得遠,難得來一次,再加上又是過節,江楓自然要拿出最好的酒來招待。
吃過午餐之後,柳豔便提出告辭道:“外婆,大舅大舅媽,小舅小舅媽,還有表哥表弟們,我家裡有些事要處理,就先回去了。感謝你們的熱情招待,如果你們哪天到了深市記得打電話給我,我給你們接風!”
“小豔,你這怎麼突然就要回去了,是不是不習慣我們鄉下的生活啊!”
“是啊小豔,怎麼突然就要回去了呢,難得來一次就多住幾天嘛!”
“如果不是急事的話,就過幾天再回去處理嘛!”
聽到柳豔提出告辭,江父江母以及小叔小嬸等人都紛紛出言挽留。
江春蓮聞言也有些意外,來之前就說好了要住幾天才回的,現在柳豔突然提出要回去,讓她確實是沒有心理準備。
之前柳豔攔著不讓崔遠喝酒,就把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