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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一個深呼吸。
「對了,她付押金也不是用信用卡,是付現金。有可能是假名。組長怎麼說?」
「先觀察看看再說。現階段也不能去盤問她。因為使用假名本身並不犯法。可以趁她不在的時候,讓清掃組進去查她的東西,不過這是最後的手段。但如果她真的想隱瞞身分,外出時應該不會把線索之物放在房裡。」
本宮說的清掃組指的是臥底搜查員。
「安野繪裡子,接下來好像要出去用餐。但不知道要去哪裡。」
「瞭解。要不要派人跟蹤她,我去找組長商量再作決定。」
「拜託你了。」新田小聲說完便離開了。
確認山岸尚美不在櫃檯後,新田走到辦公室一看,她和住宿部部長田倉正在談話。田倉發現新田進來,向山岸尚美說了一句「那就這樣囉」便走了。
「怎麼了?」新田問。
「沒把真相告訴客人,就把客人重要的照片拿來當偵查使用,果然有問題──這是總經理他們的意見。」山岸尚美口氣冷漠地說。
新田雙手扠腰,皺起一張臉。
「妳應該明白這是逼不得已的狀況吧。還是說,妳想告訴那位女客人,連續殺人案的下一個舞臺在這裡?不滿的話去事務大樓的──」
尚美直直地推出雙手,阻止他繼續說下去。
「我知道啦。不過最後總經理他們也做出這個結論,說雖然有問題,但這次沒辦法。」
「妳早說嘛。」
「可是有條件。我想照片可能會拿去影印,如果確定與案情無關,請立刻把影印的照片撕毀。還有你們在進行偵查一事,絕對不能對外公佈。這兩件事總經理會向稻垣組長拜託,希望負責現場的新田先生也能夠答應。」
這番話似乎充滿痛切的心情。看來她是打從心底不想背叛客人的信賴吧。就她的立場來說,把喬裝的刑警放在櫃檯,對客人已經是重大的背叛行為。
「我明白了。我答應妳。」新田面對著山岸尚美的雙眼,如此回答。
她好像完成了一件重大任務般地呼了一口氣,在身旁的椅子坐下。
新田也在她的對面坐下。
「妳說過,這不是甚麼稀奇的事吧。」
山岸尚美擺出不解的表情。新田繼續說:
「住宿客人叫你們把來訪的人趕走。」
「哦。」山岸尚美點點頭。「因為不是每個來訪的人都是客人想見的人。」
「例如討債的?」
「也有這種案例。」
「做為參考之用,請讓我問一下,告知對方之後,對方就會乖乖的走了嗎?我覺得對方可能會說,不幹妳的事,給我滾開。」
「這就要看技巧了。如果直接跟對方說『客人不想見你,請回吧』,只會惹惱對方吧。最快而且最簡單的方式是告訴對方,這位客人沒有住在我們飯店。」
「就是說謊啊。」
「這是為了保護客人。有時也必須用這種手段。」
「如果對方知道他要找的人住在這間飯店,想問房間號碼呢?」
「如果客人有交代不想讓人知道他住在這間飯店,我們無論如何都不會告訴對方。即便客人沒有交代,基本上也會打電話,問能不能把他住在這裡的事告訴訪客。現在大多數人都有手機,如果是熟悉的人,應該知道手機號碼,請他打手機問本人就好了。要是不這麼做,或是無法這麼做,那可能就有甚麼問題了。當然詢問的事情要小心,不要讓訪客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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