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把武力放出籠子!(第三更,求收藏)(第1/3 頁)
一份份手抄的《十二勳位制》文字,很快就被髮到了參加今天這場議事的每一個官員手中了。
他們中的有些人參與了之前的討論,所以對上面的條款比較熟悉,而有些則是隻聞其名,未見其面。
所謂天策十二勳位制其實就是一個立功、佔田、升官、封爵的路線圖!
就是一個大宋版的軍功爵制度!
而這個軍功爵其實和府兵制一樣,根本不是什麼進步的玩意兒,大宋朝堂上沒有人不知道這兩樣。
其中府兵制還被反反覆覆拿出來討論過,不少名臣大吏都贊同過。只是卻不敢大搞,只能點到為止,弄了個營田弓箭手。
至於緣由嘛,當然是涉及到人見人愛的土地了
而軍功爵則是個比府兵制更扎手的東西,這是個改變當官升官規則的制度啊!
封官授爵這種事情是不能太“濫”的,所以官和爵的總量一定要控制,否則冗官濫爵的弊端一出現,就會消耗國家的財力,也會耗盡可授的田土——府兵所得的是職分田,官員同樣也要授職分田,而一旦封爵,又得加一份勳田授田容易,收回難啊!
所以官員和貴族太多,就會讓府兵制無法長期維持。
因此這個軍功爵一旦開始實行,科舉取士和蔭補入仕的門路一定會變窄!
在趙楷的設想當中,以後重開的大宋不能再大搞特搞考試當官了至少在直搗黃龍、橫掃草原之前不能大搞了!
只有這樣,他才能大搞立功當官。
不過立功到當官還有個過程,會砍人不等於會當官啊!
所以立功之後先是授勳,然後才是入府、授田、入學和試官。
所謂的“入府”是指入軍府,天策諸軍將來都會有對應的軍府,軍府之下還有折衝府。
諸軍軍司管上番兵將,諸府及折衝府則管軍籍和營田。
也就是說,天策府兵上番服役時歸各軍管轄,而下番回家後歸軍府、折衝府管轄。
這樣各軍統制對士兵的人身控制力就會大大削弱,而趙楷本人透過天策諸府,就能比較有效的控制士兵的家眷和產業
有田授、有官當的府兵可就比較值錢了,想幹的人一定很多,所以就會有一定的門檻。
要成為府兵,首先是應募從軍,透過考核後成為天策軍的效用士。
效用士立功或服役滿一定時限後,才能入府成為天策府兵。
而天策府兵又分成十二個等級,稱天策十二勳。由下往上,分別是“下中上”義從、“下中上”士、“下中上”大夫、“下中上”卿。上卿之後還有更高階的爵,不過怎麼封爵現在還沒定好。
效用士一旦入府,就會授予下義從的勳位,同時也會授田,下義從授田的標準是“中田百畝”(如果實授上田、下田就會有所減少或增加),往上升一勳就加授百畝,至上卿授一千二百畝。
當然了,這些授田授出的不是所有權,而是一定時限的使用權,暫定的時限是一個甲子,也就是六十年。除非授田物件在六十年後仍然存活,否則就必須收回土地。
而授田之後,當然就是當官了!
義從三級是不能當官的,而當勳位升到下士後,就有資格當一個九品官了。下士往上直到上卿,一級勳對應一級官。
不過有資格不等於可以當上,要當官有兩條路線,一是先入學後試官;二是試官。
入學就是先去天策諸軍府開辦的府學讀書,學習怎麼當官(包括當軍官),學成以後再透過考試,然後授官。
而試官則是有資格當官的勳位獲得者透過官員考試,取得當官的資格。
如果沒有勳位在身,當然也可以當官科舉還是要保留的,一次會試最多取士三十個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