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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 是其巧拙強弱則未有以相君也; 若其道一也, 未
及和齊也; 掎契司詐, 權謀傾覆, 未免盜兵也。
2 【韓非子和氏篇】
商君教秦孝公以連什伍, 設告坐之過, 燔詩書而明法令, 塞
私門之請, 而遂公家之勞, 禁遊宦之民, 而顯耕戰之士。孝公行
之, 主以尊安, 國以富強, 八年而薨商君車裂於秦。⋯⋯ 秦行商
君法而富強, ⋯⋯然而⋯⋯車裂商君者何也? 大臣苦法而細民
惡治也。
3 【韓非子奸劫弒臣篇】
商君說秦孝公以變法易俗而明公道, 賞告奸, 困末作而利本
事。當此之時, 秦民習故俗之有罪可以得免, 無功可以得尊顯
也, 故輕輕犯法。於是犯之者其誅重而必, 告之者其賞厚而信。
故奸莫不得而被刑者眾, 民疾怨而眾過日聞。孝公不聽, 遂行商
君之法。民後知有罪之必誅, 而告奸者眾也, 故民莫犯, 其刑無
附三:中國古代史籍關於商鞅的記述(摘要) 335
所加, 是以國治而兵強, 地廣而主尊。此其所以然者, 匿罪之罰
重, 而告奸之賞厚也。此亦使天下必為己視聽之道也。
4 【韓非子南面篇】
凡人難變古者, 憚易民之安也。夫不變古者, 襲亂之跡; 適
民心者, 恣奸之行也。民愚而不知亂, 上懦而不能更, 是治之失
也。人主者明能知治, 嚴必行之, 故雖拂於民心, 立其治。說在
商君之內外, 而鐵殳重盾而豫戒也。
5 【韓非子內儲說上七術篇】
公孫鞅之法也重輕罪。重罪者, 人之所難犯也; 而小過者,
人之所易去也。使人去其所易, 無離其難難, 此治之道。夫小過
不生, 大罪不至, 是人無罪而亂不生也。一曰: 公孫鞅曰: 行刑,
重其輕者, 輕者不至, 重者不來, 是謂以刑去刑。
6 【韓非子定法篇】
今申不害言術, 而公孫鞅為法。術者, 因任而授官, 循名而
責實, 操殺生之柄, 課群臣之能者也, 此人主之所執也。法者, 憲
令著於官府, 刑罰必於民心[ 2 ] , 賞存乎慎法, 而罰加乎奸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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