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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遊戲競技 > 春色和兒童融合的詩句 > 第3部分

第3部分(第2/5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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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答。他什麼也不缺,正兒八經的唸完了大學,讀的也是我從前選的那個專業——經濟管理學。這個專業是非常適合他及他的家庭的,可以學以致用,半點知識也不會被糟踏浪費的。誰都知道,知識的產物就是經濟。他家裡有一個規模不小的加工廠,他的爸媽等待著他讀完大學回家接班。但這專業不適合他。

他大學畢業後,沒有接班。只是沒有立刻回家接班而已,但早晚還是會接班的。他不接班誰接?不過是暫且趁著青春依舊時,先玩玩激|情,玩玩個性,玩玩前衛。現在最流行的是頹廢。越頹廢彷彿也就越美,頹廢成為時尚和美的代言,也是自由和個性的象徵。你看看,街舞、街頭行為藝術、任性的面孔,把子彈頭當作項鍊掛在脖子上、懶洋洋地把破舊的帆布包斜挎在肩膀上、看人不正眼看人偏拿眼斜你、天生的債主兒的模樣兒……世界咱都不放在眼裡,我還會把你放在眼裡?!去你的,我都把我自個兒拋棄了呢!瞧瞧,一切都變得可愛起來了。沒良心的可愛。

你頹廢了嗎?

莊嚴的文學也退到了莊嚴的面紗,不再像修女似的,再美也美不過套在身上的那套黑袍子……還是就此打住吧,我對文學缺乏審慎和專一的態度,缺乏宏觀的認識。即便是我也寫點小玩意兒,小詩句,那純粹是為了再現生活。再現的是不被或不應被拿到檯面兒上的區域性的生活。具體一點的說,是生活裡的一個痂,是人們或自我被不小心盍碰、被蜜蜂蚊蠅咬齧的疼痛的感覺。

你能不頹廢嗎?

那是我寫的第一首歌詞,所以我記得非常牢。人生的“第一”一般都是不易被人忘卻的。

《無所謂》完全是一副頹廢的狀態下寫的,最後又被原汁原味地用歌聲表達出來,就越發的頹廢了。將它唱出來的是我的這個作曲的朋友。這首歌在小酒吧、小歌廳裡唱,倒是受到不少年輕朋友的喜愛。

但對於中老年人,他們都會板著一副不耐煩的面孔,雖然什麼也不說,但面孔裡已經說了:這是什麼歌什麼詞兒?狗屁不通。

中老年人始終還是迷戀一代歌后鄧麗君的情歌,迷戀《甜蜜蜜》。

我怎麼也記不起來我的這個朋友的名字。早知道他不缺錢,我該獅子大開口一回:至少把那句子賣出200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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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今,我還沒弄清楚那個闊小姥叫什麼來著。但我終生難忘我從他那兒掙回來了200塊錢。是的,我喜歡錢。特別是在我缺錢缺得特別厲害的時候,我沒法不愛。簡直愛得有些病態。

我想,缺錢的人是能夠理解我的病態的。

不是嗎?大凡一切活著的人,都愛錢這玩意兒。這愛,是有別於人與人之間的愛的。因為它並非是出於主動、真誠的意願,反倒更像是一種恐懼的結果。誰敢得罪自已的胃?可是,只有賺錢的人,才真正體會到錢的好處。用父母的錢,是永遠也體會不到的。

我的結論是:愛錢就同有錢一樣都算不上是罪過。倒是許許多多的罪過都是從無錢開始的。

錢那玩意兒真的不壞,至少能夠安慰和滿足理想中的胃。

隨著人的逐漸成長和在社會及生活中的身份不斷增加,人們越來越能體味到錢於人的重要意義。

說到錢,我常常會想起一個叫老麥的歌廳老闆對我說的一句極為現實、原始、赤裸裸的話。

老麥說,人活著就是為了他媽的‘兩巴’來著:###和嘴巴!

剛開始聽老麥說這話時,我感到心裡特別彆扭。要是出自別的地痦流氓之口,倒也可以現解。問題是,老麥曾是個文化人,一箇中學裡的美術教師。

怎麼?我這話說得不妥?老麥看出我在衝他“假正經”的小樣兒時,頗有些咄咄逼人的氣勢問我。

我一時啞口無言,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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