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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沙說:「胡扯吧,你就是想騙女孩兒去你的房間。」
「我沒那個意思。只要你想,我也可以幫你占卜。」
「半夜去你的房間?才不!」米沙大聲強調,「那樣也太同性戀了,我才不會跟男的獨處一室,絕無可能!」
「你對同性戀有意見嗎?」黛比問,「拜託,現在可是21世紀哎,同性戀可是很酷的潮流,我聽說他們已經在申請立法在全國範圍內讓同性婚姻合法化了。」
米沙無言以對。
沒過多久,陪審團陸續到齊,當最後一位陪審員就坐後,史密斯警官向他們宣讀了一張寫有陪審團權利義務的小卡片,所有的內容陪審員們都已在郵件中閱讀過,但按照規定他必須再告知一次。
史密斯警官還補充了一些細節,跟米沙想像中差得不多——陪審員們將下榻法庭指定的汽車旅館,早餐及晚餐將在旅館解決,午飯則是由法庭制定的餐館每日配送,陪審員們需在每天早上開庭之前點單,法庭將會保證因宗教、過敏等原因而有所忌口的陪審員都能拿到合適的食物。接著,史密斯警官向陪審團提出上交所有行李的要求。
一名褐色頭髮的男性站起來,陪審員們在方才的閒聊中已經知道他名叫泰德·f·哈里森,中間名是富蘭克林。這位集三任總統於一身的牛人沒有愧對他的名字,渾身充滿精英氣息,讓米沙非常不爽——他們撞人設了。
泰德對上交行李的要求義正言辭地表示拒絕:「你沒有權利帶走我的行李箱,它是我的私人財產,我有權利隨身攜帶。」
「抱歉,先生,在這裡一向如此。」
「你是在說法律要侵犯我們的個人隱私嗎?我的行李裡有很多私密物品,貼身衣物、工作材料,還有非常私密的照片,你覺得我會安心把它們交給一個陌生人嗎?」
儘管史密斯警官再三保證這些行李會直接隨巴士送到他們下榻的汽車旅館去,陪審員們的個人隱私將得到很好的保護,但泰德堅決的態度影響到一些陪審員,他們開始聯合產生牴觸情緒。最後,史密斯警官作出讓步,陪審員們可以留著行李,但必須上交所攜帶的電子產品。
「你們要收走我的任天堂?」黛比抱怨道,「這沒有道理。」
「陪審員不能攜帶任何電子產品進入法庭,發給各位的郵件上已經寫得很清楚了。」
「那是為了禁止與外界聯絡或者偷拍庭審的照片不是嗎,一臺遊戲機能做什麼?」儘管不情願,但黛比仍然將遊戲機交出來。
下一個上交電子產品的是尼古拉斯,他上交行動電話時態度很配合,但當史密斯警官走向下一位陪審員時,米沙注意到,尼古拉斯耳朵處的發梢中間隱隱約約露出一個小巧的藍芽耳機。
米沙環視周圍,似乎無人注意到這個情況,他感到疑惑,不過最終什麼也沒有說。
接著大家開始推選陪審團團長,過程沒有持續多久,泰德為大家爭取利益的行為使他毫無懸念地當選該職位。10點鐘的時候,陪審員們被通知進入法庭。
負責本案的法官是一位紅臉蛋的小老頭,假髮和袍子在他瘦小的身上的效果多於威嚴。在法庭中部,控辯雙方分坐左右,被告席則是單獨由木欄杆隔開,這會裡面還沒有人。兩名候補陪審員則有著專門的座位和休息室,他們也必須旁聽全程,但只有當某個正式陪審員退出後會依次加入其他人。
法官當眾將陪審團的注意事項又重複一遍,特意強調只有當12名陪審員全員在場時才可以就案件展開討論,假如其中任何一人離開,哪怕只是一分鐘,其他人都必須立刻停止跟案件有關的討論。陪審員們全程不能使用任何帶有錄音、錄影及通訊功能的電子產品,就連在旅館裡的時候都不行,如果他們感到無聊,可以從法庭的借閱書架上免